大氣污染防治五大任務
1.加強工業大氣污染治理
【舉措】提升脫硫脫硝效率,嚴控顆粒物排放,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持續推行清潔生產。
【目標】著力提升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脫硫脫硝效率,限期完成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建設和改造﹔2015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第一輪清潔生產審核,到2017年,全省重點行業排污強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2.強化城市大氣污染防治
【舉措】全面整頓燃煤小鍋爐,強化城市揚塵治理,加強餐飲油煙治理,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加強城市生態建設。
【目標】2017年底前完成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它城鎮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在城區禁止新建廢氣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到2017年,各市主城區重污染企業基本完成搬遷、改造,全省力爭6個市成為環保模范城市。
3.推動機動車污染防治
【舉措】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提升燃油品質,嚴格機動車環保管理,加大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力度,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目標】2014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機動車排氣檢測站點。2014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油罐車和儲油庫油氣回收治理,新建、改建、擴建的油庫、加油站及新投運的油罐車,必須同步實施油氣回收治理。2014年底前,各市全部實施“黃標車”區域限行措施,形成“黃標車”全省連片限行格局﹔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黃標車”。
4.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舉措】優化產業結構布局,建設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嚴把節能環保准入關,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目標】嚴格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制定生態保護紅線,不再審批鋼鐵等新增產能嚴重過剩項目,新、改、擴建項目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2014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2017年底前實施范圍更廣、標准更高的落后產能淘汰措施﹔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到2017年,全省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
5.調整優化能源結構
【舉措】改善能源消費結構,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加強煤炭使用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強廢棄物綜合利用,大力發展綠色建筑。
【目標】2017年,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佔能源消費總量達到6%以上﹔省內火電標准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時310克。加快開發利用新能源,全面推進秸稈綜合利用。
上一頁 |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