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正在等候做精神鑒定
接到報警電話后,高坪區公安分局江東水上派出所的民警迅速來到案發地點,並將該男子控制,現已經拘留在看守所裡。
記者從高坪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獲悉,涉嫌犯罪的男子是嘉陵區人,年紀在40歲左右,目前沒有職業,作案男子可能是因為心理不平衡而導致犯罪行為。目前犯罪嫌疑人正在等候做精神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做出進一步的調查。
律師說法
家屬可提出民事賠償
或走司法救助
犯罪嫌疑人是否屬於精神病患者,還需要司法部門的專業鑒定,那麼家屬提出的賠償應該如何處理呢?記者聯系到四川罡興律師事務所鄧顯峰律師,他告訴記者:“如果他患有精神疾病,出現了違法犯罪行為,要對他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是否具有責任能力(一般分完全責任能力、限定責任能力、無責任能力)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鑒定。”
鄧律師說,如果不屬於精神病患者,犯罪嫌疑人既要承擔刑事責任也要承擔民事責任。“無論是否負刑事責任,家屬都可以追究其民事責任,無責任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對其行為負經濟賠償的責任,正常人由自己承擔。 如果對方沒有民事賠償的能力,受害人家屬可以申請司法救助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