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23日電(薛白)3月22日-24日,“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4”年會在京召開,本屆論壇以“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國”為主題,圍繞新型城鎮化、財稅體制改革、社會保障體制建設、開放型經濟體制建設、國企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問題進行探討。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吳曉靈在接受人民網專訪時指出,用金融的基本規則監管互聯網是討論一切問題的基礎。以互聯網為代表的信息技術的採用極大地降低了金融服務的成本,使金融服務可以擴展到傳統金融難以覆蓋的人群。但這不能改變金融服務的本質。因而沒有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之分。中國存在的金融管制太多,中國的金融機構為社會大眾提供的金融服務太少,因而互聯網金融才會在中國掀起如此巨大的風浪。
吳曉靈認為,監管部門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應從三個方面進行理解。
一是某項互聯網業務對貨幣創造功能的影響。銀行的本質是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同時又為客戶辦理結算的過程中創造信用貨幣的,因而對具有貨幣創造能力的業務,監管部門會嚴格監管。信用卡是一種商業信用,應該從法律上給企業以發放信用卡的權力。但有支付功能的機構,允許其發放虛擬信用卡是否會創造新的貨幣這是我們應該關心的問題。余額寶們把資金90%以上在銀行做協議存款和所有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銀行的存款有什麼不同,對貨幣創造有什麼影響,這應該是出台政策考慮的基點。
二是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在方便高效地完成交易媒介功能的同時,能否保障客戶資金的安全、監管部門對資金流的監測和對社會經濟秩序的維護。由於在第三方支付機構開立的結算賬戶都是弱實名賬戶,即與銀行賬戶關聯的賬戶,並沒做到與銀行簽定跨行身份識別協議,不能完全保障是實名賬戶和完全保障是客戶的意願行為,因而有資金被騙和利用賬戶進行非法活動的可能。當支付賬戶的結算金額較少時,出現犯罪行為對資金持有人的損害和對社會的損害都不會太大,可以容忍,但如果金額大則需要加強監管。我們需要在便捷安全的原則下權衡業務的規則。
三是網絡融資在方便投融資雙方時是否能保護投資人的利益。P2P與眾籌都是直接聯連投融資雙方的網絡金融業務。其核心是融資平台能解決投融資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讓投融資雙方自主決策。因而征信能力、信用評估能力決定了融資平台的成敗。中國沒有成熟的個人信用評估系統,也沒有成熟的小微企業信用評估系統,因而融資平台想把業務做大、覆蓋經營成本是非常困難的,有長遠發展的平台都在做這方面的努力。但那些急於求成的平台,為追逐利潤需要在短時間內把業務做大,於是會偏離直接融資的信息平台的定位。用高額回報吸引客戶,做起“資金池”業務,或將債務份額化轉讓,非法從事了需要金融牌照才能做的業務,觸犯了變相吸收存款和變相發行証券的紅線。
吳曉靈強調,中國存在的金融管制太多,中國的金融機構為社會大眾提供的金融服務太少,因而互聯網金融才會在中國掀起如此巨大的風浪。希望借此東風敦促傳統金融的反省,為社會大眾而不僅是為大企業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