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信息不對稱
在普通人抱怨自己的信息輕易被當做商品在市場上流通的同時,政府公職人員應受監督的信息卻難以公開,這樣的現實讓很多人大為不滿。
近期,由於微博的興起,多名政府高官被網友揭發擁有巨額財產,最終,“表叔”、“房叔”等各類貪官被查實貪腐問題。但遺憾的是,網友揭發的証據很可能來自非法的渠道,而如果通過合法渠道,普通人則難以獲得這些信息。
“政府公職人員與普通人享有的隱私權是不同的,既然你選擇成為公職人員,就有責任將一部分個人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的監督。”張軍律師介紹說,美國最高法院對公務員的隱私權的判例有很多起,特別是高級別的公務員也就是官員,更應該公開部分個人信息。最典型的案例是,“水門事件”以后,司法機關對時任總統的尼克鬆進行調查,尼克鬆申請享受一部分隱私權,但被法院否定。
在包括香港、新加坡等以廉政聞名的地區和國家,官員財產已經做到向公眾公開,公民隨時可以查詢官員財產信息並質疑其真實性。呼吁多年后,中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並沒有變成現實,某些部門實行“內部申報制度”,但這種缺少監督的申報,在大多數人看來形同虛設。
當公職人員和普通人之間的隱私權差別得不到認可,橫亙其上的個人信息邊界也就無法厘清。與之相伴的則是個人信息保護始終流於個案查辦,而無法上升到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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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棟、賀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