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0歲的李先生曾在國外留學,去年回國后從事証券投資工作,李太太在醫院工作。夫妻倆月收入超過5萬元,共有70萬元人民幣和10萬美元外幣存款,現有一套房屋自住,月供1700元,在國外他們還有一套房產空置。夫妻二人均無保險,打算在三年內要寶寶。李先生准備變賣國外的房產提前還貸,然后投資商鋪為孩子將來的教育金和自己的養老金做准備。
【理財分析】
從案例來看李先生與太太的收入頗豐,由於二人均無保險,無論是個人還是家庭均缺乏保障,因此需要一個完善的保險規劃。
李先生准備將國外房產變賣后償還目前的房貸,這一點從投資角度來講並不合理。李先生目前從事証券投資,風險較大,可以利用現有存款與國外房產變現資金,進行投資組合,以減小單一証券投資風險。在規劃中李先生計劃投資商鋪作為將來孩子的教育基金,但因為商鋪投資變現能力較差,所以並不是一個很理想的選擇。
在投資規劃上,李先生可將10萬美元外幣存款進行外匯投資,分散集中投資風險﹔70萬元的人民幣存款可以根據自身消費水平預留出充足應急資金后,剩余資金合理規劃保險投資,以便為家庭建起充分的保障﹔將國外房產變現的資金投資信托業務,每年可有10%~20%的獲利,用於孩子的教育基金儲備﹔養老規劃方面如不考慮通脹因素,退休后,夫妻二人的月收入要不低於目前的80%才能夠保証不影響生活質量,因此建議第一將日常部分投資收益進行養老保險方面投資,第二可以考慮退休后仍繼續相關投資,如此可有效保証退休后的生活品質。
指導專家:國家高級理財規劃師畢玉榮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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