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瑞丰基金公司副总经理高峰:应研究调整重大事项停复牌制度
■本报见习记者 苏诗钰
“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文化固然重要,但制度才是最重要的保障。较多损害投资者的案例,钻了制度的空子,作为投资者很难举证索赔。”北信瑞丰基金管理公司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高峰表示。
高峰表示,上市公司在开始酝酿或者策划重大事项的时候,应该申请停牌,待重大事项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并公告之后复牌。实际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在经董事会通过之后,仍需要一系列的程序,包括股东会的表决,主管部门的审批,交易对手就相关条款的谈判,监管部门的审批或者核准等。
“由于A股市场长期以来形成的特性,以及投资者结构特点,只要董事会宣告复牌,二级市场的股价就会直接按照重大事项顺利完成之后,形成它的估值,在短时间内股价就会一步到位,以致反复出现重大事项不成功之后,股价暴跌的情况。”高峰表示。
为了更好的完善投资者保护相关制度,高峰建议,相关部门应研究调整重大事项停复牌制度,上市公司从酝酿重大事项时停牌,至条件能够保证完成时复牌交易。交易所和监管部门应该规定在重大事项,公告复牌之后未完成之前,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及相关高管人员,不得买卖该公司股票,这样可以从制度上提高内幕交易的成本,降低内幕交易的可能性。
同时,上市公司应强制信息披露,现在已经公布的非常完善,但是有一些时间、内容、形式需要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细分。比如规定分红转送的预案披露不得早于业绩预告,税前一年微利的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增时不得使用业绩增长比率等。“如果发现漏洞,应及时补救,亡羊补牢是一个比较现实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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