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11月15日電(張燚)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這已經不是一個新概念。但剛剛落下帷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卻賦予其新的內涵和定位。今后,既要發展國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也要鼓勵發展非公有制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專家認為,這意味著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重心將從對企業的監管轉向對資本的監管。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於今天向全社會公布,《決定》指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於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強調,混合所有制是當前改革的一個方向。混合所有制經濟其實是國營資本和民營資本如何組合的問題。國資委將會重點關注資本,而非企業。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財產權分屬於不同性質所有者的經濟形式。從宏觀層面來講,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制結構的非單一性,即在所有制結構中,既有國有、集體等公有制經濟,也有個體、私營、外資等非公有制經濟,還包括擁有國有和集體成分的合資、合作經濟﹔而作為微觀層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質的投資主體共同出資組建的企業。
李錦還指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核心問題是資本產權建設。此次《決定》提出: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如果產權問題不解決,混合所有制經濟會面臨諸多風險。其一,產權不明確,容易對國有資本產生沖擊,在涉及社會主義政權基礎的領域中國有資本要佔據掌控地位,比如國家安全、公用事業、資源型產業和高新產業﹔其二,在引進民營資本的同時,要對民營資本實施必要的保護措施,保証民營資本不受侵犯﹔其三,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過程中,切記防止國有資本、民營資本的所有者將資本私有化,變為個人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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