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入市,農民、政府權益如何分配
不過,對於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這一改革任務,有專家表達了自己的擔憂。嚴躍進認為,最大的難點在於,這將打破地方政府壟斷土地交易收益的現狀。
據記者了解,十七屆三中全會以來,土地流轉在部分地方已經轟轟烈烈展開,如河北、安徽等地均表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但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上市交易方面,各地鮮見試點。專家表示,這或許和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有很大的關系。
近年來,我國實行嚴格的征地制度,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要上市交易,必須由地方政府先征收為國有土地后才能交易,地方政府從農民集體手中低價買地,轉手再高價賣給開發商,賺得了巨大的價差。
國家統計局和國土部公布的信息顯示,最近幾年,我國每年的土地成交額都在兩三萬億元。鄭風田表示,從最近10年來看,地方政府所賺取的土地差價超過10萬億元。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教授仝志輝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如果現在一下子放開市場,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地方政府能願意嗎?畢竟地方政府普遍都面臨財政短缺與地方債高懸的問題,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依靠賣地過日子。
湖北省隨州市的一位副鎮長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目前自己所在鄉鎮的財政收入,僅僅能維持基本開支,財政資金時刻都捉襟見肘。現在老百姓要求鎮上多安裝一些路燈,這個錢財政資金還不一定拿得出來,必須從別的地方省出來,政府不得不依靠賣地過日子。
鄭風田表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未來的必然趨勢,但前提是明確權益分配機制,防止公權力侵佔。
仝志輝認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后,應該保証政府的收益。假如,過去政府從農民手中征地是一畝10萬元,轉手賣給開發商100萬元(目前全國平均地價在100萬元左右/畝),政府賺了90萬元。今后如果實現自由入市,農民一塊地同樣賣了100萬元,但要讓政府通過稅收等形式獲得相應的收益,這就能避免地方政府的消極不作為。
值得關注的是,《決定》中,並沒有提及此前在上海、重慶試點的“房產稅”,而是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分析人士稱,不排除中央通過改革稅制來重新分配利益關系。
目前已有一些地方正在探索建立統一的城鄉土地交易市場,如安徽在11月12日提出,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林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逐步納入城鄉統一的土地交易市場,但尚無具體執行思路。
唐敏建議,應由政府來搭建交易平台,農民或集體挂牌交易對象。但由於土地情況比較復雜,是特殊商品,如土地的面積、區域、肥力等情況,農民不好把握,這就需要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中介結構進行鑒定。同時還應注意規避農村集體組織的基層腐敗,一方面制定的土地交易規則要科學,信息要公開﹔另一方面要有監督系統,保証每一環節都是公平透明的。
嚴躍進認為,明確思路之后,當務之急是配套工作。首先,必須要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強化頂層設計。同時,要強化土地用途管制,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范運行。此外,還必須完善稅收制度。
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對媒體表示,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從上到下,從憲法到一般性行政法規的系統改革。他舉例認為,應取消國務院和有關部門禁止城鎮居民到農村買房的規定。這一規定既限制了城鎮居民居住和遷徙的自由,又堵塞了農村居民獲取財產收入的渠道,也不利於城鄉居民的文化交流與社會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