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償債高峰期集中到來以及經濟放緩因素影響,企業債兌付風險再次備受關注。據記者從多個渠道証實,近期各省級發改委向區縣級下發了緊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今年企業債券本息兌付工作,並對2015年企業債券本息兌付情況進行進一步排查,於23日中午12點前上報至下發該通知的省級發改委,絕不允許發生資本市場違約事件。
對不同的發債企業,通知做了區別對待。對2015年有償還本金要求的,發債企業已提交資金准備情況專項報告,本次可不再重復提交,需通知債券主承銷商抓緊開展排查,並按時提交償債資金准備情況報告。而對2015年無償還本金要求的,需通知發債企業和債券主承銷商,對其利息兌付資金准備情況進行排查,並按時提交報告。
通知還要求各地上報城投債情況,包括今年城投債本息兌付資金准備情況、政府部門償還應付城投企業的款項等。
資料顯示,今年正是城投債集中兌付的高峰期。“發改委對企業債兌付風險非常關注,現在經濟下行壓力巨大、房地產市場低迷,地方政府償付壓力很大,所以發改委這樣的做法也是防患於未然。2012年開始城投債高歌猛進,普遍採用2+5的七年模式,第三年開始均勻還本,2015年正是2012年那一撥城投債第一次還本的時間。”一位不願具名的城投人士表示。
對此,有機構人士也認為,此次發文未限定在政府負有償債責任的債券上,而是針對所有發債企業,且態度為“絕不允許”2015年企業債違約,表明政府態度堅決。“根據2013年審計署審計結果,2015年到期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86萬億,或有債務余額0.92萬億,共計2.78萬億。此前發改委發布1萬億存量債務置換,對政府負有償債責任的債務覆蓋率僅為53%。其余債務採取市場化方式償付難度大。”為此,該人士預測未來將有更多城投債保障政策推出。
事實上,近年來債券兌付風險不斷加大。僅在今年前兩月,就已有“12東飛01”、“12致富債”和“12藍博01”三隻私募債違約,去年全年也隻有七隻私募債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