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改革做法值得借鉴
一是加强方案设计。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做法,是先立法明确目标、原则、框架和内容,然后逐步推进,其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体系经历了多次完善。1999年,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居民存款保障法。2001年11月,俄罗斯政府制定《俄联邦银行保障归还公民存款》法律草案,从2002年1月1日起,国家将居民的存款保险责任。2003年,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存款保险法,从法律上规定了对居民在银行的存款实施强制保险的法律、财务和组织原则,并规定了存款保险机构的职权范围、业务办理程序和存款偿付的手续。
二是引入存款保险制度与加强银行监管相结合。近年来,在引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俄罗斯不断加强对银行部门的监管,包括对金融机构所有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实施更加严格的审查,逐步提高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金要求,要求银行更加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等。
三是做好应对意外事件的预案。存款保险机构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进行赔付。这就要求存款保险机构拥有一定数量的保险基金。然而,这笔基金的累积需要时间。通常在保险基金累积到制度完全正常运行所需金额之前,存款保险机构已经开始正式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存款保险机构收取的保费可能无法覆盖赔付支出,因此宜做好相应预案,防备收不抵支情况的出现。(高攀 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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