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8日電 (記者李海霞) 今日,人民網財經頻道從商務部得知,我國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產於歐盟和日本的進口相關高性能不鏽鋼無縫鋼管產品征收9.2%至14.4%的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商務部2012年第72號公告顯示,經過調查,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相關高性能不鏽鋼無縫鋼管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鑒此,商務部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產於歐盟和日本的上述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商務部於2011年9月8日對上述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並於2012年5月8日發布初裁公告,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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