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房子跟其他商品一樣,都有"質保期"一說,在質保期內房子如果出現問題開發商都會負責維修。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不同部位的質保期也不一樣,今天重點提到的是給排水管道的質保期問題。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質保期都在2年,也就是說在這2年內房子出現了給排水管道的質量問題,開發商都會負責上門維修,那麼房子"過了期"再出現質量問題該怎麼辦?
而且如果現在又出現的質量問題,是當初房子還在質保期內時,開發商維修不當造成的后果,那開發商應不應該繼續負責維修?天津萬科水晶城憑瀾園的業主劉女士現在就正在為此而苦惱不已。
劉女士:我是天津萬科水晶城的業主,現在住的房子是一樓帶地下室。今年9月23日快中午11點多,地下室有一間屋子地板上全都是水,而且房間上石膏板吊頂的通風口也在滴水,放在地上的音響和攻放裡面也已經進了水了。當時我們就打了萬科物業,之后水晶城物業就過來了兩個師傅,他們也不明白到底是哪漏水。因為地下室上還有十層樓,地下室的管道裡是整個樓上十層樓的主管道,主管道到底是廁所的還是廚房的甚至於還有消防管道,他們也不清楚,所以當時就是到處去試,后來他們說得叫人來修。
物業安排來的兩個師傅沒有找到地下室漏水原因就走了,留下業主劉女士和愛人在那裡束手無策。
劉女士:結果還不到一點多,底下的水又開始冒。我們也沒有別的辦法,隻能拿土簸箕舀水。我們打400電話一再催,等到三點鐘才來人,來了之后他說沒帶工具,得去取工具,又走了。拿了工具之后就在地下室管道看,說有一個口朝上的管道沒有蓋,水是從那漏出來的。
維修師傅說,因為吊頂上有一根管道沒有蓋帽才導致漏水,這讓劉女士突然想起08年時開發商來維修過一次管道,當時也是相同的問題,隻不過現在是漏水,當初是冒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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