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我聽說了,但是沒看到。
劉女士:當時我們家一片汪洋,您是看到了。
物業:就那個角流了水。
劉女士說自己電話聯系了多次,物業和開發商都不願承擔責任,隻告知劉女士管道已經過了質保期,責任不該由他們來承擔。
劉女士:開始是水晶城的物業跟地產溝通,說業主認為這件事是由前期維修不善造成的,然后它就一再已經過了質保期了。我對這個結果不滿意,我就親自去找,萬科地產辦公室去的客服人員一再申明,過了質保期不再負責這件事了。
記者隨后聯系了物業,工作人員轉述了開發商對此事的態度。
工作人員:她當時報修物業,告訴我們她家跑水,我們師傅到現場去察看,是屬於廚房的公用管道漏了,需要疏通。后來找了一個疏通的師傅,當時給她通完了。但是我們當時沒有專業維修師傅,后來她自己買的件、自己修的。但她是出保的,管道保修是兩年,開發商以質保期為准。
對此,經濟之聲評論員包華認為,這個事情簡單明了,萬達地產應該為不當維修造成的嚴重后果負責。
包華:至少開發商在這期案例當中應該承擔消費者投訴相應的損失。因為這次爭議出來焦點的根本原因是管道的開口沒有封閉,房屋在交付的時候管道開口沒有封閉,是一個未完工程。第一次因為有氣體泄漏出來,然后進行相應的整改,如果按照規程整改進行封閉,就不會出現這次的損失,但是當時整改的措施非常草率、非常簡單,沒有按照工藝設計要求,就直接導致了財產的損失,這肯定是開發商當初施工存在未完成的項目造成的,因此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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