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財經

周小川:全面深化金融業改革開放 加快完善金融市場體系【4】

周小川

2013年11月28日07:4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全面深化金融業改革開放 加快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完善金融監管

  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採取綜合措施維護金融穩定,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准。完善逆周期資本要求和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適時引進國際銀行業流動性和杠杆率監管新規,提高銀行業穩健性標准。根據我國金融市場結構和特點,細化金融機構分類標准,統一監管政策,減少監管套利,彌補監管真空。優化金融監管資源配置,明確對交叉性金融業務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職責和規則,增強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

  完善監管協調機制。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功能,不斷提升監管協調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水平,重點加強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交叉性金融產品與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實現金融信息共享,減少監管真空和監管重復,形成監管合力。

  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堅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對金融業的統一管理,引導地方政府遵循“區域性”原則履行好相關職能。明確地方政府對地方性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在地方金融風險處置中的責任,強化日常監管,減少行政干預,加大對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力度,及時有效地處置轄區金融業突發事件,改善本地區金融生態。規范地方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出資人職責,避免對金融機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行政干預。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加快建立功能完善、權責統一、運作有效的存款保險制度,促進形成市場化的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機制。存款保險制度要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實行有限賠付和基於風險的差別費率機制,建立事前積累的基金,具備必要的信息收集與核查、早期糾正及風險處置等基本職責,與現有金融穩定機制有機銜接,及時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通過明確金融機構經營失敗時的退出規則,包括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加強對存款人的保護,有效防止銀行擠兌。進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加強市場約束,防范道德風險,從根本上防止金融體系風險的累積。

(責編:李彤、劉然)

相關專題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