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虧:“母”、“子”比肩
2010—2013年海外子公司共虧損42億,嚴重拖累母公司
2013年,長航油運淨利潤虧損59.22億元,淨資產虧損20.97億元,資不抵債的困境令市場擔憂會否破產清盤收場。官方數據顯示,該公司虧損額逐年遞增,2010—2012年分別虧損0.19億元、7.54億元、12.39億元,加上2013年,4年合計虧損79.33億元,而其之前連續盈利的13年合計淨利潤不過23.77億元,相當於上市17年淨虧55.56億元。
而與這種“虧損曲線”平行的,是長航油運在新加坡的子公司: 2010年至2013年分別虧損7959萬元、5.47億元、7.34億元、28.66億元。從數值上可以看出,母公司業績一直被這個海外“親生子”拖累。
記者從長航油運《2013年度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匯總表》上注意到,長航油運(新加坡)有限公司2013年年末佔用母公司資金余額高達31.24億元,核算的會計科目為“其他應收款”。
對於子公司的巨虧原因,長航油運自己的解釋是“因為與境外船東公司簽訂了不可撤銷的期租合同”。公司2013年年報披露了新加坡子公司承租的22艘油輪,記者注意到,交運日期從2007年至2013年開始,除了2013年交運的兩艘租期為5年外,其他油輪租期都長達10~12年。
上海市航海學會水運管理委員會委員、交通運輸部《中國航運發展報告》主要撰寫人曲林遲對《中國經濟周刊》解釋:“對於不可撤銷的長期期租合同,目前還沒有金融產品可以作為對沖工具,現在一般都是針對抵充運價起伏風險的航運金融產品,針對期租的產品暫時沒有。”
在他看來,長航油運(新加坡)有限公司簽署的合同屬於決策失誤。“一般船舶的期租是有長有短的,短到一個航次,通常都應該是制定一個組合策略,將各種期租周期進行長短結合,因為近幾年的市場並不是價格起伏的問題,而是單向的下行通道。”
也正是這些合同引發了股民們的巨大爭議。持有公司100多萬股的股民廖亦冰告訴記者,股民們爭議的焦點在於一直拖累母公司業績的新加坡公司其實是筆“糊涂賬”,歷年都沒有公開過賬目,可能存在利益輸送的嫌疑。
不過,上海市律師協會國資國企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曹志龍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在報表不合並的情況下,中國公司法並不要求披露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賬目,“隻要求披露上市公司投資到什麼程度,比如投資了哪家公司,至於子公司業績,一般隻做盈虧的大概描述,為了避免利益輸送,關聯交易和重大合同必須通過股東大會決議,隻有當沒有披露這部分內容時,才會對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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