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誠信托的兌付危機最終以剛性兌付結束,這也暴露了信托業潛伏的巨大風險。信托兌付風險事件的持續曝光,讓打破剛性兌付的呼聲不絕於耳。知易行難,在付諸實踐的過程中似乎誰也不願意打響第一槍,但是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卻是勢在必行。
去年國內發行的各種信托產品余額已經超過了10萬億元,僅在今年到期的就有1萬多億元。如此龐大的規模,若有任何閃失,局面都不好收拾。
信托產品不同於銀行儲蓄,也不同於以國家信用作為抵押的國債,所以並不存在保本保息的問題。因此,如果出現違約,不能按期兌付本息,甚至到頭來信托持有人血本無歸,都應該在預期范圍之內的,這本身就是信托持有人在獲得高收益預期時所需要支付的成本。
從這個角度而言,信托違約是一種正常現象,即便在成熟的海外市場,信托公司的兌付危機也常有發生,這與股市亦無直接關系。
然后,國內的信托公司卻對產品有剛性兌付的“潛規則”。信托公司盡管名義上對信托產品並不承擔保底保息的責任,但客觀上在操作中,不管信托發行人是否支付本息,信托公司都會按期向信托持有人足額予以兌付。
顯然,剛性兌付並不符合信托產品的本質,也讓信托公司承擔了不應該由它來承擔的責任。剛性兌付的“潛規則”導致市場無風險利率上升、債務風險累積。
信托產品的收益應該與風險對應起來,隻有願意承擔高風險的持有者,才能夠享受到高收益。這實際上也是信托的本來面目。
因此,近期持續暴露的信托公司違約事件未必是壞事,違約事件揭示了信托風險,還原了信托作為風險投資的本質,也毫不客氣地指向了“剛性兌付”的不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