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象三風險評估流於形式
作為理財產品“適格銷售”的最重要環節,風險評估是銀行對於首次購買該行理財產品的客戶必須完成的步驟。
客觀的說,目前銀行風險評估環節的實施較此前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部分網點仍然存在流於形式的現象。
在某國有大行網點,理財經理直言,“做風險評估時最好選擇看起來承受力更高的選項,這樣能確保買產品時不受限制”。
按照此種方法,記者評估出了“進取型”的評級,當記者表示有些選擇不太准確想要重新評估時,理財經理以一句“沒有必要”直接拒絕了記者的要求。
此外,《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採用當面或網上銀行方式對客戶進行風險承受能力持續評估。超過一年未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或發生可能影響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情況的客戶,再次購買理財產品時,應當在商業銀行網點或其網上銀行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但是,記者在多家銀行網點詢問何時需要再進行風險評估時,均僅僅被告知“一年以后”,有關“發生可能影響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情況”這一條則均被直接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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