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
财政部:出台多项措施支持加大重点医疗物资的保供力度
各级财政支出259.4亿用于医疗设备和防护物资购置等
人社部:将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切实落实关爱医务人员举措
财政部:安排疫情防控资金超800亿元 防控经费有保障
2月13日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
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 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现场
海关总署:争分夺秒验放进口疫情防控物资 确保“零延时”通关
两部门: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持续高压 市场监管总局严惩哄抬物价行为
2月12日
民航局:三大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两部委: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
2月11日
自然资源部: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18项措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交通运输部:逐步恢复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全面保障复工复产
交通运输部:坚决防止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疫情
交通运输部:坚决撤销违规设置的疫情防控检测站点
发改委:“抗击疫情前线”和“经济发展前线”缺一不可
发改委:九大举措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2月10日
银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可考虑将湖北地区车险保单延期
商务部:有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复工营业
2月9日
工信部出台20条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央行: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10日发放 事后将审计防止“跑冒滴漏”
2月8日
应对春运返程高峰 公路、铁路、民航多措并举防控疫情
发改委: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审计署部署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
三部门发通知:确保邮政快递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计量系统为疫情防控提供检定校准服务保障
2月7日
银保监会:医用生产、研发企业重点信贷投放累计达2100多亿元
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 加强对重要医用、生活物资重点企业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优化纳税服务 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健康和安全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四方面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潘功胜:加强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 进一步加大对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融资支持
财政部:三方面政策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
财政部:各级财政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
发改委、能源局:应对疫情 切实保障煤电油气热等能源供应
2月6日
文化和旅游部:暂退旅行社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银保监会发布人身险精算新规定 为投保者送出保障产品降价“大礼包”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系统积极妥善部署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2月5日
人社部等5部门明确疫情防控期间6方面就业工作举措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
市场监管总局: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口罩等防控物资价格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部:各地不得以防疫为由拦截这三类车辆
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违法行为
2月4日
工信部倡议: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效用、协力抗击疫情
央行再投流动性提振市场信心 两日投放累计达1.7万亿元
2月3日
七部门: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 保障重点人群出行顺畅
文化和旅游部应对疫情 推出在线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
工信部会同有关方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保障医疗物资供给
能源局:优先安排好疫情重点地区煤炭供应 严禁在合同约定以外随意涨价
央行出手引导利率下降 下调7天和14天期逆回购利率10个基点
2月2日
生态环境部:规范医疗污水、城镇污水处理 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扩散传播
交通运输部公布各地应急运输电话 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三项措施强化疏堵保畅 让群众顺利返程
央行:2月3日将开展1.2万亿元公开市场操作投放流动性
交通运输部: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
2月1日
证监会:特殊时期作特别安排 尊重市场规律 体现监管弹性
五部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 提高外汇办理效率
五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合理调度金融资源 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
五部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1月31日
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公路保通保畅工作
海关总署:全国海关“零延时”验放进口疫情防控物资
生态环境部:疫情防控期间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
1月30日
人社部: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交通运输部印发紧急通知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水路运输保障
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如何做?生态环境部这样要求
交通运输部:全国的省际包车已经全部停运
国家发改委:加大湖北米面油肉生产供应力度
民政部:散布虚假信息的社会组织要从严从快依法查办
交通运输部: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不得泄露乘客信息
交通运输部:暂停交通运输服务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交通运输部:防控疫情不得采取封闭高速公路等措施
中国银保监会:对文旅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1月29日
市场监管总局:哄抬口罩价格或被罚300万
工信部:防控物资供给存在缺口 将督促企业复工复产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筑牢国门检疫防线
国家移民管理局暂停办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签注
海关总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
1月28日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的价格监管
证监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供应的相关上市公司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外汇局: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1月27日
人社部: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助政策
交通运输部: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 保障防控物资优先通行
发改委:投资3亿专项补助武汉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项目建设
应急管理部:细化实化各项措施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银保监会:对受疫情影响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1月26日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做好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十分重要
海关总署: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
海关总署:保障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捐赠物资快速通关
文旅部:全国暂停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
银行“绿色通道”助力防疫抗疫 提醒:公众办业务应选“普通汇款”
1月25日
海关总署、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车辆免费优先通行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严查防疫用品涨价囤货等违法行为
1月24日
工信部:全力保障重点地区、医护人员防控物资需求
交通运输部:加强对应急物资出现短缺地区运力调整
人社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因隔离而误工应支付其报酬
民政部部署民政服务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3日
交通运输部:暂停进入武汉的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发班
文旅部下发通知应对疫情 要求各地做好旅游团队跟踪监测
工信部召开电商平台疫情物资供需对接座谈会
人社部:医护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认定为工伤
交通部:提供口罩等防护物品确保春运一线人员身体健康
民航局:加强对旅客健康巡查 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工信部:建立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 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1月22日
财政部、医保局:确保确诊新型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交通运输部门免收到达离开武汉的退票手续费
交通运输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力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交通部:与卫健等部门密切协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