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視頻】中央經濟會議未提及房產稅收入分配調整
房產稅改革之意無關房價(網絡配圖)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繼續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動搖。當前房價緩慢上升讓人們對新一輪調控充滿了期待,房產稅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目前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的方向已經確定,唯一不確定的隻有時間。在全國房價居高不下、購房艱難的形勢下,房產稅作為房地產調控的重要工具,被賦予了很多期待,不少人把房產稅當成壓垮房價的最后一根稻草,實際上存在一定誤解。
房產稅之意不在抑制房價
房產稅改革根本目的不是為了抑制房價,也不可能抑制房價。開征房產稅會加大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收負擔,降低投資和投機者的收入預期,但這僅僅是影響房地產市場需求的一個因素,房地產價格的走勢還受到供給和影響需求的其他因素制約。面對房價飛漲,韓國政府2005年開始對價值在9億韓元以上的公寓征收房屋擁有稅、財產稅、綜合地產稅,后來因應形勢的變化,將納稅的標准下降到3億韓元的公寓,但這些措施的出台並沒有抑制房價快速上漲。從美國等發達國家推行房產稅的情況來看,房價也沒有明顯下降。這是因為在城市化發展過程中,各個國家都不能避免房價長期上漲的趨勢,城鎮化率隻有51%的中國更是如此。
房產稅改革是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意義在於根據房地產市場的變化,對房產稅制不斷進行調整和完善,構建一個完善的房地產稅收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畢竟,國家經濟發展、地方財政穩定、百姓住房條件改善都離不開房地產市場的繁榮穩定,房產稅是最能在三者之間取得平衡的房地產調控工具。
房產稅在房地產的保有環節征稅,是中性的直接稅,由房地產所有人或持有人負擔且較難轉嫁,因此可增加房地產投機與投資的持有成本,降低房地產投資的收益率,所以可以成為房地產降溫的工具。房產稅的稅率一般較低,對房地產業的沖擊不像房地產調控的行政手段那麼強烈且立竿見影,因此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也相對更小,但是因其可長期持續存在,所以是一個極好的立足長遠的調控工具。房產稅的稅基廣,所有的房產與土地皆可成為其征收對象,因此調控的范圍最廣也最深入。房產稅的開征能給地方政府帶來充足的稅源,替代因房地產業發展降溫帶來的土地財政損失,不會過分刺激地方政府的利益,因此能獲得地方政府的支持。
房產稅改革試點仍需完善
從上海、重慶兩地試點情況來看,房產稅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試點城市住房市場供給增加明顯,盡管需求減少並不顯著。第二,結合對供給和需求的影響來看,住房市場價格的過快上漲總體上得以控制。第三,對優化當地的住房市場結構有一定積極意義。
但是兩地試點的情況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一是兩地的征收范圍過窄。從兩地試點看,主要針對的是二套以上新購房和高檔別墅等增量房,而這些業主屬於富裕人群,對稅收並不十分敏感。比如上海方案,不追溯以往,個人之前無論擁有多少房產也無需納稅,起不到調控功效。要使房產稅真正發揮出功效,從增量房向存量房過渡將是必然趨勢。二是稅率偏低。從兩地方案來看,重慶較為苛刻,而上海較為緩和。兩地確定的最高稅率不超過1.2%,絕大多數納稅情況適用稅率在0.4%-0.6%。而在房價依然堅挺的時期,低稅率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轉嫁性,使房產稅的征收力度偏小。所以房產稅收入用於廉租房、保障房建設的美好預期可能無法實現。三是立法層級有待提高。目前兩地試點的方案都是依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的精神制定,而與現行房產稅暫行條例中“非經營房產不征稅”的規定相沖突。如果一直沒有堅實可靠的法律支點,勢必造成今后征收工作的障礙,所以房產稅的立法問題必須提上議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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