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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縮小收入差距需要“四改革一調整”

2013年01月30日07:53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視頻】社科院《2013年社會藍皮書》:城鄉收入差距有反彈風險——建議加快調節收入和利益分配結構步伐

專家稱縮小收入差距需要“四改革一調整”(網絡配圖)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1992年以后,我國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確實在拉大,而且情況和后果已經比較嚴重。我們應該正視這個問題,回避和拖延都是不合適的。經濟發展是為了將社會可分配的“蛋糕”做大。但無論“蛋糕”大小,收入分配問題都是至關重要的大問題。

  我國收入分配問題產生的原因和性質

  我國收入分配問題產生有其深刻復雜的社會歷史背景,社會對由市場化改革釋放出來的個人稟賦差異產生的收入分配差距具有較高的認可度和容忍度。“憑本事吃飯”的觀念深入人心。體質體格、受教育程度和內容、個性修養等特征都會造成不同人之間的收入差異。無論城鄉收入差距、地區收入差距還是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之間的收入差距,都有個人稟賦差異的原因。改革開放使個人稟賦差異與收入分配更為緊密地聯系起來。個人消費、個人人力資本投資、個人職業選擇和地域選擇的自由度都大大增加。個人自由不但影響到個人稟賦差異本身,而且使個人稟賦差異在收入分配中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於市場化進程由點及面、由淺入深,市場化時間先后、程度深淺不同的地區、行業和企業及相應的人群會產生收入分化,出現收入差距。這種收入差距擴大是合理的。

  產生收入分配差距問題的第二大原因是財富差異。城鄉居民無論是傳統職業性的收入來源,還是新增的收入來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都受到物質財富的直接、間接影響。那些具有較多財富積累的家庭,更容易進行人力資本投資和物質資本投資,實現財富的累積效應。投資需要啟動資金,投資一旦成功,財富積累比工資收入要快。所以,財產性收入一般集中在已經富裕的階層,有錢人會更加有錢,社會財富快速向少數人集中。而那些較為貧窮的家庭,則因為物質資本投資和人力資本投資不足,所獲勞動報酬有限,更沒有太多的要素投入回報,很容易陷入貧困循環,形成所謂的馬太效應。但是,隻要財富是合法的,由財富差異產生的收入分配差距,社會仍然有較強的容忍度和認可度。而且,中國歷來有“富不過三代”的自我調節機制。

  社會最不能容忍、影響最壞的是由腐敗等產生的非法收入、行政性壟斷等產生的不合理收入引起的收入分配差距。20世紀80年代價格雙軌制下大批計劃內物資被掌握行政權力的人轉入市場體系高價銷售,牟取暴利,形成一批“倒爺”和“官倒”。20世紀90年代以后,行政壟斷隱形化、市場化,行政資源直接以形式上規范的市場主體形式進入市場逐利。經營城市過程中的征地和土地出讓,金融、交通、通訊、能源等領域的行政性壟斷,表面上都以市場化的形式出現在公眾面前,實際則依靠行政壟斷支撐高額利潤。這些具有行政壟斷色彩的行業已經成為工資性收入最高的領域。但進入這些領域工作,不僅需要具備相應的人力資本儲備,更重要的是需要過硬的人脈關系。如果再考慮到黨政系統存在的腐敗和各種不正之風,行政壟斷對收入分配差距和社會階層流動性問題的負面影響就更大了。農村居民等社會弱勢群體代際職業選擇、社會地位的固化,更增加了社會絕望情緒。

  這裡需要澄清一個模糊認識,就是把效率和公平相對立。事實上,收入分配領域的公平和效率直接相互對立的情況十分少見。必須犧牲效率才能維護公平,或者必須犧牲公平才能維護效率的情況都很少見,也都不是維護效率或公平的唯一選擇,更不是最佳選擇。更普遍的情況是效率和公平相互促進,互為因果。絕對平均主義不叫公平,犧牲勞動者正當利益發展生產也不叫效率。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或者“效率與公平兼顧”的提法,實際是對效率與公平關系的誤解,也是對政府職能定位的誤解。政府的職能是同時維護公平和效率,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庫茲涅茨倒U形曲線假說並不具備公理意義。就如同經濟增長並不必然伴隨通貨膨脹一樣,經濟增長並不必然導致收入分配差距增大。

 

(責任編輯:聶叢笑、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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