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07日09:57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直搗”法人客戶要害
在劇烈動蕩的數字家電領域,鬆下遭遇了慘痛的失敗。今后,該公司希望建立的收益支柱,是有望實現長期穩定交易的B to B(即法人業務)。其代表便是汽車零部件業務。
2012年秋天,鬆下集團能源公司的部門之一——車載電池BU(業務部門)一片沸騰。因為與德國大眾集團反復談判有了成果,大眾集團決定增加購買混合動力車使用的鋰離子車載電池。車載電池BU部長池內弘對於擴大商機充滿了自信:“繼日本和美國之后,混合動力車終於在歐洲也有了普及的希望。”
在2010年,車載電池BU已經開始向大眾的“途銳混合動力車”供應鎳氫電池。並且成功於同年開始向保時捷“Cayenne”、2011年開始向保時捷“Panamera”供應電池。
2012年2月,美國福特汽車也成為了鋰離子電池的供貨對象。在此之前,車載電池BU與福特雖然有過鎳氫電池的交易,但供應高性能的鋰離子還是第一次。至此,鬆下能源公司與過去為福特供貨的韓國LG電子旗下的企業比肩,闖入了主要供應商之列。
供應福特的電池必須把故障發生率控制在1ppm(百萬分之一)以下。能夠達到這個標准的企業寥寥無幾。池內認為:“涉足門檻雖然高,但雙方可以結成像箭與靶子一般的牢固關系,一旦射中就不容易拔下。”
能夠驅動汽車的車載電池的輸出功率需要達到20安培以上,這是個人電腦等消費類產品用電池的10多倍。正極、負極、隔膜等組成部件的種類和量也多出許多,控制起來更加困難。而汽車廠商對於品質的要求非常高,即使在開發階段得到採用,量產時也有可能落選。池內表示:“要想穩定獲得企業的訂單,需要積累10年的成功經驗。”
鬆下2012財年第二季度實施的商譽及無形資產減值處理總計3555億日元。其中,鋰離子電池高達956億日元。從表面上來看,鋰離子電池業務似乎也是需要重組的重荷。但池內表示,減損的對象隻包括個人電腦和手機使用的消費類鋰離子電池,“車載電池不在之列”。
以前三洋電機為母體,2011年成為鬆下全資子公司的能源公司年銷售額約為6000億日元。其中的一半是消費類鋰離子電池。車載電池佔銷售額的比例目前在10%左右。鬆下在對跌幅顯著的消費類電池實施資產減值處理的同時,認為面向汽車廠商的B to B業務——車載電池需求有望擴大,今后將提高這一業務的比例。爭取到2015年,使年銷售額翻番,達到1300億日元。
車載電池實用化的歷史尚淺,全球各地的汽車廠商尚未建立起穩定的採購關系。在這種局勢下,鬆下正在逐步鞏固自己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