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財經>>中日技術產業信息網

誰是可再生能源發電固定價格收購制度的受益者?

2013年08月01日09:28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相關新聞】

【“熱利用”達人】(5)技術革新使“低溫”變廢為寶

地熱及小水力發電:注重環保,使設施與自然環境融合

歐美探討以“需求控制”確保可再生能源電能質量

【福島風電】(3)吃水32米的浮體變電站穿越東京灣

巧用HEMS服務,結合商場促銷帶動家庭節電

關於企業如今開展的可再生能源業務,日本大林組公司旗下從事發電業務的大林清潔能源公司社長入矢桂史郎言道:“投資標准與其他業務一樣。因為這不是為了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SR)而開展的業務。”

正是這句話,讓記者感覺到了到今年7月迎來實行一周年的日本可再生能源發電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所帶來的標志性變化。

大林組欲將可再生能源發電業務作為繼建筑、土木及不動產開發之后的第四大主要業務,以實現收益基礎的多樣化。當然還有其他目的,那就是作為總承包商獲得更多大規模太陽能發電站(百萬瓦級太陽能發電設施)的EPC(設計、採購及施工)等訂單。然而最重要的,還是在於發電本身已可以作為一項業務成立。

截至6月底,大林組已在日本各地設立了16座發電站,輸出功率高達85兆瓦(兆為100萬)。有的發電站是利用該公司自有的閑置土地,有的是通過租借土地的方式運營。從1年設置16座這一數字,可以看出大林組成為“發電運營商”的決心。

在實行FIT的第一年投入運轉的隻有開發周期最短的百萬瓦級太陽能設施,但入矢社長透露:“還在准備開展生物質發電和風力發電業務。”

大林清潔能源運營的櫪木縣真岡市百萬瓦級太陽能發電設施。今年2月投入運轉。輸出功率為1.4兆瓦。

文章開頭所述的入矢社長的發言,在FIT實行之前,從未從發電運營商那裡聽到過。以前對從事可再生能源業務的發電運營商進行採訪時,可以說每次都必定會聽到“為了日本的能源”這樣的發言。“盡管利潤率較低,但意義非凡,因此一定要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業務”,正是這樣的想法推動企業在沒有實行FIT的情況下涉足艱難的發電業務。

FIT實行后,使得可再生能源發電業務也理所當然地成為“為盈利而經營”的業務。目前對FIT的評價或許是毀譽參半。不過,無論是在提高日本能源自給率、還是振興新產業方面,產生這一變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給地方帶來的經濟效益高達1000億∼2000億日元

其証據就是市場規模。日本資源能源廳新能源對策課課長村上敬亮透露:“FIT制度實行僅一年的時間,市場規模就達到約1萬億日元。百萬瓦級太陽能發電實現了產業化。”

這一年來,發電業務變身成“盈利業務”主要有三個因素。第一個當然是FIT的存在。在長達20年的時間裡,所發電力以可獲收益的固定價格被收購,使得可再生能源發電成為一項運營商可獲得穩定收益的業務。

第二點是節稅。日本政府配合FIT實行了“綠色投資減稅”措施,允許在當年一次性折舊購買太陽能電池的全部費用。政府批准當年一次性折舊實屬例外。最初,只是作為FIT開始實行時的特例,預定於2013年3月底結束,但隨后延長到了2015年3月底。這是因為FIT將制度開始實行的3年定義為“加速度期間”。為一舉帶動停滯不前的市場,在3年裡內准備了各種優惠條件。

第三點是不動產對策。日本各地有很多閑置土地。對於土地所有者而言,盡管沒有合適用途,但仍需支付固定資產稅,而用於可再生能源發電,即可消除這一煩惱。即便自己不開展發電業務,僅租借給發電運營商,所獲得的租金收入也十分可喜。如今是“支付了固定資產稅后還能賺一點”。

1萬億日元的市場規模具體而言,太陽能電池板為5000億日元,剩余的5000億日元為功率調節器等外設及設備安裝工程等。

太陽能電池板、電源調節器及儀表等設備一直處於缺貨狀態。雖然提出了FIT申請,但尚未投入運轉的項目非常多,據稱其中多數是在等待設備到貨(有些是代理商完成FIT申請后准備直接出售的開發項目)。

太陽能電池廠商在清空了庫存后,應該會鬆一口氣。從事電源調節器及儀表業務的廠商也因生意興隆而十分活躍。有些廠商將新涉足用於固定架台及電池板的金屬配件等各種領域。

電氣工程及土木工程也給地方帶來了經濟效益。資源能源廳的村上課長稱:“流入地方的資金高達1000億∼2000億日元。”對於在民主黨政權下因公共工程日益減少而深陷困境的地方運營商來說,這簡直是一場“及時雨”。

(責編:值班編輯、庄紅韜)

新聞查詢  

新聞回顧

      搜索

產業/經營更多>>

能源/環境更多>>

機械/汽車更多>>

數碼/IT更多>>

電子/半導體更多>>

工業設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