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確定法拉利車主責任
10月30日,新加坡法院驗尸庭研訊3名死者的死因,3名死者的親屬、傷者納吉聘請的律師以及安盛保險公司的代表律師都在庭上出現。驗尸庭是新加坡初級法院的法庭,初級法庭(或初庭)一般刑罰較輕的刑事案(搶劫、偷竊、非禮、打架等),或涉及款額低的民事案,都由初庭審理,案件如要上訴,就上訴到高庭。
高級法院(或高庭)除了審理初庭的上訴案,也審理一些刑罰較重的刑事案(強奸、謀殺、販毒、綁架等)與涉及款額高的民事案、終身監禁或坐牢超過10年的刑事案,以及涉及款額超過25萬元的民事案。案件最后終審是在最高法院上訴庭。
案件在驗尸庭上開始研訊時,揭露肇禍的法拉利跑車內安裝了汽車儀表板攝像機,畫面顯示跑車闖紅燈。
查案警員沙裡供稱,攝像機上裝有車速顯示器,它是利用全球定位系統確定車速,跑車在闖紅燈的霎時間車速為每小時169公裡,撞出租車前的霎時間加速至每小時178公裡。
法拉利車頭攝像機代理商証實,該款攝像機隻能夠錄像、存檔或刪除,並不具備篡改功能。因此法拉利車頭攝像機所錄到的畫面是真實的。
查案人員總共播放從不同角度拍到的3個畫面:一、跑車車頭的攝像機﹔二、陸路交通管理局安裝在維多利亞街和梧槽路交界處的閉路電視﹔以及尾隨在后的出租車在車頭安裝的攝像機。
影片播放時,秦德福的妻女都站起來看錄像。秦太太看到錄像后淚流滿面。她女兒一邊落淚,一邊拍著母親的肩膀安慰她,場面令人心酸。
秦德福的妻女情緒較為平靜。她們在研訊后通過律師劉毅偉告訴媒體,對研訊已有了結感到欣慰。結論証明錯不在秦德福,還給了家屬一個公道。除了秦德福的妻女與親屬,馬馳和伊藤繁美的家屬都沒有到場研訊。
驗尸官認為,根據馬馳汽車攝像機捕捉的從福南中心行駛到事發交界處的畫面,馬馳控制車輛的能力沒有問題。他在某些路段的車速介於每小時169公裡至每小時178公裡。
當時交通流量不大,天氣情況良好。針對馬馳未注意到紅燈的可能性,驗尸官指出馬馳高速地行駛,他讓自己處在一個無法對任何狀況作出反應的情況,以致釀成車禍。
查案人員在庭上針對驗尸官之前的補充提問也指出,車禍路口至下一個路口的距離約189米、紅燈亮起的時間是18秒。
11月2日,驗尸庭結束研訊。驗尸官做結論時,兩度指責跑車司機馬馳,高速駕駛“自斷活路”,釀成三死兩傷的慘禍,一手造成這起恐怖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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