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財經>>中日技術產業信息網

【日本太陽能發電“次級市場”】(上)20年收益相差8000萬日元!【2】

2013年05月30日09:04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次級市場”成立

那麼,今后新涉足太陽能發電業務的企業會怎樣想?新涉足企業C公司如果今后想准備土地,提出新的申請,適用的收購價格自然是36日元。這樣一來,企業當然會想方設法爭取享受40日元的收購價格。

另一方面,獲得40日元售電權益的A公司決定改變(或放棄)建設計劃、轉售權利。雖然土地價格最多為2000萬日元,但從買家的角度來看,即使增加最大8000萬日元的加價,支付1億日元也比較合算。

可在原有價格上加價,以高價銷售。這就會像過去的巨人隊與阪神隊(日本兩支最具人氣的棒球隊)之戰的門票一樣,出現“鉑金入場券”。經紀公司也將隨之出現。

不過,加價的實際經濟價值並不是簡單的400萬日元×20年。例如,如果貼現率為3%,那麼1年后,400萬日元的“當前價值”為388萬日元,2年后為377萬日元,20年后為228萬日元。所以,如果20年間每年收入400萬日元,那麼其真正的經濟價值就是當前價值的總計,共為6130萬日元。

某個中間人將A公司的物權介紹給了C公司。作為A公司,自然是希望盡量以高價賣出這塊建設用地。但另一方面,C公司卻希望以盡量低的價格購買。如上文所述,雖然會提出當前價值,但大致會確定一個比較得當的數值,比如一半左右。在這種情況下,加價基本會確定為8000萬日元的一半,即4000萬日元左右。這樣一來,帶售電權益的土地將會以6000萬日元(2000萬日元+4000萬日元)的價格被轉讓。

這種情況在日本全國日益增多。大多是原本打算自己公司開展業務,但由於貸款困難等原因而放棄,但其中也有不少是從最初就以轉售為目的而搶佔了“40日元的權利”。

由於賣家和買家增加,經紀公司增多,轉售市場,也就是“次級市場”開始形成。這與二手車市場及兌換券折扣店相同。簡直就是“合法的黃牛”。

這種轉售行為目前尚未受到限制,因此引發了不少問題。

有時在談判過程中,對方突然提出“由於希望購買的企業很多,因此要提價”。有時轉售時賣方提交的設計圖與申請時不同,數據不齊全,無法按照申請的內容順利進行建設。

即使原有數據沒有問題,如果接受轉售的新企業進行了變更,比如採用其他廠商的電池板等,基礎及架台等的設計就會會發生很大變化,導致成本增加、輸出功率發生變化。

還有更為嚴重的情況。某地方企業舉出實際事例稱,有時即使擁有40日元的售電“權利”,卻無法進行至關重要的並網。雖然電力公司以前在回復中寫道“可並網”、“並網費用為○○萬日元左右”等,但一旦開始建設,電力公司卻表示“不可並網”,或者“並網需要●●萬日元(比當初高的價格)的費用”。(日經能源環境網 供稿) 

(責編:值班編輯、庄紅韜)

新聞查詢  

新聞回顧

      搜索

產業/經營更多>>

能源/環境更多>>

機械/汽車更多>>

數碼/IT更多>>

電子/半導體更多>>

工業設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