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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共享】(上)农作物生产与太阳能发电一举两得

2013年05月15日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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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农业”的概念正从根本上发生着变化。在同一块土地上同时生产农作物及能源(电力),这逐渐成为理所当然的事。如此一来,就有望提高日本的能源及粮食自给率。但好处还不仅在于此,这一趋势甚至有可能引发日本农业史上规模最大的革命。

“农电并业”得到解禁

3月31日,日本农林水产省作出了允许在农地上设置太阳能电池板的决定,同时还公布了设置时的许可条件等。而此前将这种做法视为农地转用,不予批准。在日本的一些地区,已有了利用农地进行发电的动向,而农水省的上述决定,给这一“太阳能共享”(Solar Sharing)举措提供了法律保证。

农林水产省规定的许可条件如下。

(1)将支柱的基础部分定为暂时许可转用对象。暂时转用许可期为3年(若无问题可再次获得许可)。

(2)作出暂时转用许可时,要检查是否妨碍周边的农业生产等。

(3)作为暂时转用许可条件,要求必须每年提交1次报告,并检查是否对农作物生产等产生不良影响。

在作出此次决定之际,由农林水产省农村振兴局局长发给各地方农政局局长及都道府县知事的通知中作了明确指示,要求拥有发电业务结束后用以拆除支柱的资金及保证,不许造成农作物减收2成以上以及品质显著劣化,等等。

虽然这一制度在形式上规定的是为期3年的“暂时转用”,但这只是一个原则,由于实际上还规定了“若没有问题可以更新(转用期限)”,因此也可以认为,在电力企业必须收购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的20年内,可以一直转用。这就可以解释为,通过原则上规定为“暂时转用”,从而保证“非永久性农地转用”,这样就无需改变现行法律而为农户参与太阳能发电业务开辟了道路。

今后,“农业”的定义或许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农业”将成为利用太阳能既生产农作物又生产电力(能源)的产业。这无疑将成为掀起日本农业史上规模最大的革命的契机。

“太阳能共享”是什么?

太阳能共享是指农作物生产和太阳能发电共同分享(Sharing)太阳能(Solar)的机制。2003年,日本CHO技术研究所的长岛彬申报了专利,现在为了让更多的人加以利用,他无偿公开了此项专利。

百万瓦级太阳能发电站将会兼作农场

(笔者在日本Advance公司建设的百万瓦级太阳能发电场进行拍摄)

太阳能共享的具体作法,与普通的百万瓦级太阳能发电设施一样,在农地上用单管等材料设置起架台,然后贴上太阳能电池板即可。不过,为了保证架台下面能够正常进行农业生产,必须加长支脚,提高太阳能电池板的位置。

而且,为了确保作物生长所需的日照量,必须加大太阳能电池板的设置间隔,或者交错相间地设置小型太阳能电池板。

“太阳能共享”(Solar Sharing)是一个“日式英语”。如果在美国,“Solar Sharing”是指几个人(几个家庭)分享太阳能发电之意。例如,虽然自己既没有土地也没有屋顶,但与地主及建筑物所有人联合起来参与太阳能发电业务,这种情况就可以使用“太阳能共享”一词。笔者认为,作为日式“太阳能共享”,应该采用“农电并业”这种表述方式。

神奇之处在于“光饱和点”

可能有人会担心,如果太阳能电池板遮住了阳光,会对作物的生长产生影响,其实大可不必担心。从迄今为止的业绩来看,对收成几乎没有影响,甚至有报告称,有些作物的收成反而有所增加。另外据介绍由于遮挡住了不必要的光线,因此还可减少水分蒸发、从而节约农业用水。

解开这个谜团的关键在于“光饱和点”这个概念。一般认为在植物生长过程中日照量越多越好,但其实并非如此。实际上,每种作物都有一个极限,超过其范围的光对于提高光合强度不再起作用。这个极限即称为该植物的光饱和点。

换而言之,对于大多数作物而言,平常的日照量是过剩的。因为只是将这些过剩的部分分出来(分享)进行发电,所以对农作物的生长没有不良影响。这就是太阳能共享的基本思路。(日经能源环境网 供稿) 

(责编:值班编辑、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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