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要從制度上抑制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
嘉賓
余 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部長
蘇海南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
李 實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
進入21世紀以來,在我國經濟“蛋糕”快速做大的進程中,如何合理分好“蛋糕”,日益成為社會各界強烈關注的重大民生問題。中央對此高度重視,就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作出了相關戰略部署。本期《財經沙龍》邀請3位此領域的專家,一起探討收入分配改革究竟難在哪?如何加快推進這項改革,讓每個人都能分享中國發展的紅利?
收入分配改革面臨的障礙較多,但最突出的障礙是理順政府、資本和勞動三者之間的分配關系
余 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部長):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形成三大收入,即勞動所得(工資)、政府所得(稅收)和資本所得(利潤)。要實現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標,把經濟發展轉變到立足於消費擴張的軌道上來,就必須改革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大幅度提高勞動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但是,這也就意味著,必須相應地降低政府所得或資本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從國際比較看,目前我國政府所得和資本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均高於同等收入水平國家的平均水平,的確存在下調的空間。但是,從現階段發展實際而言,無論是降低政府所得,還是降低資本所得,都面臨一定的障礙和挑戰。
一方面,降低政府所得必然會增加財政收支壓力。在邁向高收入社會的過程中,政府公共服務支出將明顯增加,各級財政可持續性面臨考驗。顯然,如果大幅度降低政府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將超出各級財政的承受能力,導致政府負債率的明顯上升,不利於實現經濟增長階段的平穩轉換。另一方面,降低資本所得則會進一步加重企業生產經營的困難。在經濟增速下降過程中,產能過剩、惡性競爭等問題日益突出,企業贏利能力和水平普遍下降。在這樣的情況下,提高勞動所得而降低資本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企業利潤將進一步下降,實體經濟面臨的困境將進一步加劇。
收入分配改革面臨的障礙較多,但最突出的障礙是理順政府、資本和勞動三者之間的分配關系。適度、同時降低政府所得和資本所得,逐步提高勞動所得佔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是當前合理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