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法则:目标法则
第二条法则到第四条法则是目标法则、授权法则、边界法则,分别与“实现百亿目标、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秩序、带好汾酒这支队伍”三大历史性任务相衔接。
“目标管理”的概念是管理专家彼得?德鲁克1954年在其名著《管理的实践》中最先提出的。德鲁克认为,“企业的使命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如果一个领域没有目标,这个领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视。
到2015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亿,是“十二五”的核心目标(今天看来,这个目标完全可以提前在2012年实现)。围绕这个目标,汾酒集团编制了“十二五”规划,并且建立了“战略-计划-预算-考核”四者联动的战略管理体系,编制了《“十二五”发展战略与规划战略地图》和《“十二五”发展战略与规划战略地图主要工作分解表》,从四个角度确定了29项重点工作,开展“十二五”规划29项工作的任务分解。
然后根据战略地图和分解表,具体落实为汾酒集团每个年度的责任书内容和重点工作,并对各责任单位的重点工作细化推进、如何落实、推进情况及时间安排等进行了规范要求,纳入集团公司年度考核;同时,建立动态的责任书考核体系,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进度,明确量化考核,做到有目标、有落实、有评估、有效果,步步为营将责任落实到位。
这个目标体系具体落实到营销系统,根据汾酒集团“注重结果考核、更注重过程管理”的要求,营销系统的目标管理有了三个转变,一是由过去的单一任务指标考核,转变为“任务指标、市场建设、市场管理”的联动考核;二是由过去的大区考核延伸到区域城市一级,指标落实到每个业务员;三是由过去的只对外勤人员责任状考核,转变为内勤、外勤统一责任状考核,全员营销不再是一句空话。
其实目标管理不是什么新鲜事,几十年来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实行过目标管理。但是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目标管理是低效或者无效的。我们认为,检验目标管理是否高效有三个标准。一,企业的目标管理是不是一个完整的、严密的逻辑系统,企业的每个员工是不是都有目标,每个员工的目标是不是都朝着企业总的目标发展。二,目标管理系统是不是能够坚持下去。许多企业的目标管理之所以低效,就是因为一开始很热闹,过不了多久就走了过场了。而管理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一走过场,前功尽弃。三,目标管理是不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不是自觉地向目标努力。
从目前来看,汾酒集团的目标管理是卓有成效的,目标管理成为信仰营销的重要推力。也正是由于目标管理的高效,汾酒集团的年度经营目标总是被突破,出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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