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法则:授权法则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秩序,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集权与授权的平衡,就是责、权、利的对等。现代企业制度在西方国家实行了一两百年,形成了比较科学的集权与分权模式。但是,中国是一个有着2000多年集权传统的国度,无论在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集权往往是主动的,授权往往是被动的。因此,许多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汾酒集团能够主动地把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秩序,提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当成历史性任务,无疑是一种大的突破,体现出了理念上的开放性与制度上的先进性。
在中国,集权不用学,每个企业家都会。但是授权,则需要政治家的魄力,企业家的气度,艺术家的天赋。恰当的授权,才会给企业带来无穷的活力。从汾酒集团整体来讲,把60%以上中层以下的干部任免权下放给了各个子公司、分厂和各个部门,这在60多年的汾酒集团发展史上没有过,在全国白酒行业也不多见。如此大规模的授权与放权,必然理顺机制,解放生产力。
汾酒集团对于营销系统的放权,应该是白酒行业最到位的。一,营销系统成立了自己的人力资源部,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二,科级干部的任免权由营销系统自己掌握,任免后只需在集团公司备案即可。三,市场一线营销人员的招募与培训,由营销系统自己掌握。2011年营销系统根据市场的需要,独立在各个市场招聘了1500名地聘人员,大大提升了汾酒集团市场终端的控制力。四,2012年营销费用的预算与使用也交给营销系统,分为内部经营运作费用、专卖店费用、品牌宣传费用、区域市场费用、文化传播费用及价格基金六大部分,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合理支配使用,使效果达到最大化。
科学的授权,带来了责、权、利的高度统一,汾酒集团营销系统的每个干部和员工都获得了德鲁克所说的“合法的自由”,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所以,汾酒集团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市场部部长、汾酒销售公司经理常建伟先生在一次演讲中这样说道:“每个人都焕发出了高昂的工作热情,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到早日实现“百亿目标”上来,没有人叫苦叫累,没有人计较报酬,这种团结上进、热情洋溢的工作态度,感染、感动了每一位到访的客户。”
第四条法则:边界法则
“中国酒魂信仰体系”,是没有边界的。当中国酒魂理想实现的时候,汾酒成为世界第一历史名酒,竹叶青品牌成为世界第一养生酒品牌,杏花村酒成为最受大众欢迎的第一“民酒”,汾酒集团一定是一个在全球市场上策马扬鞭、纵横驰骋的酒业集团。
但是,任何一个管理团队,都有自己的短板,都有自己的管理边界。有些事情能管好,有些事情可能就不那么得心应手。所以,汾酒集团把“带好汾酒这支队伍”,作为三大历史性任务之一。特别是对全体营销人员,李秋喜董事长针对性地提出了“八个能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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