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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营销  再造汾酒【9】

汾酒营销的18条“法则”

光明  晓奇

2012年11月08日10:41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第十条法则:核心圈法则

任何一个管理团队,都是一个核心圈。任何一个市场版块,都有一个核心圈。核心圈的水平,决定了事业的成败。世界500强企业的总裁们,没有一个忽略过核心圈的重要性。惠普公司总裁班霍特认为,在一个企业里,成员对于领导者的回应可分成三种:一,积极的跟随者;二,迟疑而不知如何面对者;三,消极而不敢有所作为者。“以前,我把很多时间花在那些最消极的人身上,试着去改变他们。现在,我花大部分时间在第一种人身上,因为他们才是最值得我投资时间的对象。”通用电气公司总裁杰克?韦尔奇对于每位分公司总经理的核心员工,都须经他亲自核定,这些人总共有500位。

汾酒集团的领导层、营销系统的管理层、山西及环山西重点市场的片区经理及全国市场的一级代理商,构成了汾酒市场崛起的核心力量。这个圈子的水平,决定了汾酒信仰营销的成败。同时,这个核心圈本身,就是最具“汾酒信仰”的一个共同体。比如,山西临汾地区的汾酒代理商虹通酒业公司,就是一个‘有思想、有组织、有管理”的大型酒类运营商。常建伟先生曾发出这样的感慨:“这么多年来,汾酒的经销商来得不少,走得也不少,有很多人看卖汾酒能赚钱,就一拥而上,透支了市场资源,形势一发生变化,就都离开了;也有的能够坚持和汾酒同甘共苦,共同培育我们的市场,一起成长。我们选择经销商,看重的更多是对方的诚信和义气”。一年多来,汾酒营销团队与虹通公司通力合作,开创了汾酒信仰营销的一个重要模式:“临汾模式”,成为汾酒信仰营销“新渠道运营模式”的奠基之作,之后,又在内蒙古省区核心经销商中间推行“厂商共管、以我为主”的新渠道模式,均收到良好效果。这些市场营销模式的诞生,对于汾酒信仰营销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可复制的市场运营之路,有着重要的标杆性意义。可以说,在核心圈的作用下,中国白酒营销的“汾酒打法”正在诞生。

对于汾酒信仰营销核心圈的建立,汾酒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一个重点,就是通过利益捆绑,改变了一级代理商与汾酒营销的关系。过去的市场投入全部由汾酒集团承担,一级代理商不愿意自己投入市场费用。企业是企业,商家是商家,市场好了就干,市场不好就跑。要建立核心圈,就必须要形成利益共同体。在维护好市场价格体系刚性的基础上,市场实际投入时,汾酒集团承担市场基础建设的投入,商家则根据公司政策进行随量部分的投入,作为有效的补充。这样,维护市场就成了厂家和商家的共同责任,商家不投入市场费用,利益将最小化;商家只有更多地投入市场费用,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汾酒营销逐步从“贸易驱动型”向“市场驱动型”的渠道模式转变。一位汾酒经销商这样说道:“销得越多,汾酒的支持力度就越大,市场投入也越大,市场就越好做。只有全心全意做汾酒,我们才有‘钱’途。”

第十一条法则:吸引力法则

把万有引力定律引入市场营销,也是汾酒营销团队一个创举。

万有引力定律是解释大自然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引力的定律。定律内容为:“自然界中任何两个物体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与两物体的质量的乘积成正比,与两物体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根据万有引力定律,汾酒营销的管理者们认为,市场上任何厂家与商家之间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由双方可获得的利益,和获得利益所需要的成本所决定。即,引力的大小与双方可获得利益的乘积成正比,与双方所需要投入成本的乘积成反比。这就是汾酒营销的“吸引力法则”。

在市场核心圈的建立过程中,汾酒“吸引力法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清香型基础较好的市场,厂家和商家都有巨大的利益空间,而需要投入的成本则相对较小。而且,在利益方面,汾酒集团尽可能地让利于经销商,以期市场做起来之后的规模效益;在投入方面,厂家尽可能地提高投入产出比,同时通过提高打款价,相对减少商家的经营成本。所以,汾酒市场核心圈很快就建立了起来。

核心圈的建立,清香版块的形成,使商家经营汾酒的预期利益越来越大,而需要投入的成本相对越来越小,经营汾酒也就越来越有吸引力。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全国各类大、中、小经销商纷纷进入汾酒的麾下。银基集团、粤强酒业、华致酒行等全国酒类超级运营商纷纷与汾酒达成合作意向,原来经营其他白酒的经销商也纷纷被汾酒所吸引。去年以来,汾酒的经销商在数量上实现了飞跃,各地汾酒专卖店的总数也突破了600家,成为汾酒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

在“吸引力法则”的运用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对利益和成本的把控。因为利益和成本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利益和成本也不仅仅是钱,而是一个利益和成本的体系。比如,利益结构如果不合理、不稳定,吸引力会下降;如果经销商为了利益要付出越来越高的时间成本、审批成本、经济成本,吸引力也会下降。“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汾酒营销的管理者对此深有警觉,一直把利益结构的动态平衡和相对捆绑,营销组织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作为汾酒营销管理的重中之重,致力于经销商利益和成本的最优化,保证了经营汾酒的吸引力越来越大。

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吸引力关系,则应该是:消费者吸引力与酒本身的品质及其附加值的高低成正比,与消费者购买的成本高低、购买产品的距离远近成反比。产品品质出众,文化、历史等附加值高,价格合适,酒店、商超、名烟名酒店、专卖店等终端铺货率非常高,消费者购买很方便快捷,吸引力自然就大。“中国酒魂价值体系”、“信仰营销”,说到底,还是为了消费者,还是为了“汾酒”对于广大消费者的“万有引力”。

(责任编辑:薛白、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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