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5日10:30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水污染
城市與農村的地下飲用水由於受到重金屬、化肥和農藥等的污染,嚴重影響了民眾的健康,並引起了各種癌症異常高發、不孕不育和兒童發育不全等重大疾病。水專家表示,淨化已污染的深層地下水不僅需要巨額資金投入,且需數百年的時間。
目前,由於廢水處理成本高﹔高污染企業逐漸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地方政府出於當地經濟增長及政績考慮,監管通常採取民不舉則官不究的縱容態度。因此,造成廢水直排情況很嚴重。
2013年初,國務院公布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將作為綜合考評地方政府官員的一項依據,5年為一個考核期。另外,2013年的“十二五”城市污水處理和固體廢棄物規劃也將出台,工業廢水治理投資為1292億元。
治污資金缺口巨大
總體看,2013年中央財政節能環保支出預算約2100億元,佔7萬億財政總支出的3%。主要在大氣污染防治、資源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基礎設施等領域。而這2100億元既包括節能,也包括環保,資金數量明顯捉襟見肘,尤其是社會重點關注且需大量投入的工業、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領域。
此外,財政部財科所長賈康表示:同樣是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但環保企業並未能享受到高新信息技術企業那樣的所得稅優惠。政府應將環保企業所得稅降至15%,並免征污水和垃圾處理等企業的生產經營性用房及所佔土地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於環保產業所需資金巨大,所以還應重視吸引民間資本的投資。
中國治污難的原因及對策
政府過去10年在環保方面投入了4萬億巨資,但污染情況卻日益惡化。粗放的經濟發展模式,各級政府與企業相互勾結,唯GDP和利潤至上,缺乏最基本的環保意識和理念,隻看眼前不顧未來,是幾成中國無法承受之痛的嚴重環境污染的最根本原因。
通常在環保事件曝光后,相關環保治理標准和法案才出台,環保監管部門才會被迫過問,且還要按地方政府的旨意“妥善”處理。地方政府、環保部、衛生部、水利部等官員經常在未經全面調查的情況下,就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表示排污企業已達標,或污染情況並沒有嚴重到影響民眾生活和健康的程度。企業也就因此更加有恃無恐地繼續排污。實際上除了空氣不得不吸外,這些官員自己都不敢喝被污染的水,不敢吃污染土壤種出的糧和菜。
例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兩會”上表示:“現在網民檢驗湖泊水質的標准,是市長敢不敢跳下去游泳。”
欲從根本上治理環境污染,首先必須建立“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根本”理念,然后①根據中國目前污染的實際狀況,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法規﹔②形成有效的社會約束和監督管理機制﹔③將防治污染作為地方政府官員政績考核的主要指標﹔④各級管理機構要確保治理污染投資的落實﹔⑤提高排污費用,促使企業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設備﹔⑥讓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及其監管機構負責人承擔法律責任﹔⑦讓當事企業所受的經濟懲罰,包括給受害者的賠償,遠高於其違法排污成本。同時,有必要認真總結發達國家治理環境污染的經驗和教訓,防止再犯他們曾經出現的嚴重錯誤。
筆者認為,中國應虛心向近鄰日本學習,他們有先進、完整的關於空氣、水和土壤污染治理的經驗、技術和設備,最重要的是日本政府、企業和公民的環保理念比中國強很多。(日經技術在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