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5日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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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多家媒體(商業周刊、路透社和The Register等)7月9日報道稱,美國蘋果和亞馬遜圍繞“App Store”名稱的糾紛終於落下帷幕。此案原本預定8月19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聯邦地方法院進行審理,但蘋果向亞馬遜提示了一份不起訴合約並撤訴,亞馬遜也撤銷了對蘋果的反訴。
圍繞亞馬遜在2011年3月開設的Android應用在線商店“Amazon Appstore for Android”的名稱問題,蘋果在3月份起訴亞馬遜涉嫌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以及打虛假廣告。隨后,亞馬遜向蘋果提起反訴。
對於蘋果的主張,不僅是亞馬遜,美國微軟、台灣HTC和芬蘭諾基亞也予以反駁,他們認為“app store是與book store(書店)和toy store(玩具店)等一樣的通用詞匯”。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在2011年7月駁回了蘋果對亞馬遜立即停止使用“App Store”名稱的要求。另外,還在2013年1月以“沒有事實根據”為由,駁回了蘋果對Amazon Appstore for Android涉嫌虛假廣告的指控。
蘋果公關部負責人Kristin Huguet稱,該公司認為“已經沒有必要再進行這項訴訟案”。Kristin Huguet表示,該公司的移動應用發送及銷售服務“App Store”有90多萬種應用,下載量也已達到500億次,而且“用戶知道在哪裡能下載到他們喜歡的應用”。
另一方面,亞馬遜的律師表示,“這是蘋果單方面決定放棄訴訟,亞馬遜現在可以自由使用appstore這個名稱”。(日經技術在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