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5日08:53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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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個人信息保護監管機構——加拿大隱私專員公署(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OPC)6月18日宣布,就美國谷歌推進開發的眼鏡型可穿戴式計算機“Google Glass”(谷歌眼鏡),已向谷歌CEO拉裡·佩奇(Larry Page)發出了有關隱私保護問題的質疑書。質疑書是由加拿大、歐盟及其他6個國家的隱私保護機構等共同起草的聯名信。
聯名信指出,用Google Glass可記錄影像和語音的功能,“會使個人能隨時隨地監視他人”。並向谷歌提出了諸如谷歌要經由Google Glass收集哪些信息?是否會與應用開發者等第三方共享?以及谷歌將這些信息作何使用等問題。
此外,聯名信還提出了包括谷歌以及應用開發者將要導入的隱私保護規定的內容,以及將來關於面部識別技術計劃等在內的8個問題。
在聯名信上署名的,除了加拿大隱私專員Jennifer Stoddart以外,還有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隱私專員、歐盟數據保護機構第29條工作組主席Jacob Kohnstamm以及墨西哥、以色列和瑞士的信息保護機構負責人。
Google Glass目前已在向開發者以及被稱為“Glass Explorer”的普通測試者提供早期測試版本“Explorer Edition”。2013年春季向Explorer Edition的銷售開始時,就有美國眾議院的8名議員向谷歌發出了質疑書,來自各方面的質疑聲也有許多。鑒於這種狀況,谷歌在5月宣布,目前不會為Google Glass配備面部識別技術。(日經技術在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