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2日09:12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在第2階段,面向新電力公司等全面開放一直由電力公司壟斷的家庭等零售市場,在採取一系列過渡措施后,還將取消針對家庭的電價限制。
輸電線的利用中立化成為關鍵
力爭用5年∼7年的時間,實施電力公司最抗拒的發供電分離。如果輸電線的利用實現中立化,新電力公司等的競爭力就會得到提高。
日本的電力改革並不單單是對電力公司和新電力公司等新興勢力之間的力量關系進行調整,還有可能大幅改變企業的電力採購戰略。如果改變角度,將豐田子公司“為集團供電”理解為“集團採購電力”,其意義會更為明顯。
實際上,在汽車廠商中,日產汽車已經提交了新電力公司登記申請。其目的並非為了涉足電力零售業務,而是在於從電力公司以外的發電企業及電力批發市場採購公司所需電力。
日產雖在2年前就進行了登記,但由於大地震后電力短缺,市場採購變得困難,因此作為新電力公司進行採購這一業務就被擱置了起來。不過,此次抓住了日本開始電力改革這個機會,日產表示,“已於4月啟動了新電力業務”。
企業要想利用電力公司的輸電線(電網)從電力公司以外採購電力,或者在電力批發市場買賣電力,首先需要注冊成為新電力公司。而且,為了不給電網的電力品質造成不良影響,需要使自身運營的電力供求基本保持一致。具體來講,每30分鐘的電力供求平衡誤差要控制在3%以內,否則必須支付罰金。
然而,隻要能遵守這一規定,即使並非出於零售目的,企業也可通過電網從電力公司以外採購電力以供自身使用。
但是,日本自開始實施電力市場部分自由化以來,已經過去了10多年時間,而如今新電力公司擁有的份額仍然僅為3%左右,其最大原因在於,以前日本國內的發電量大部分都掌握在電力公司手中,新電力公司可獲得的電量極其有限。許多相關人士認為,如果這種結構不改變,即使實現發供電分離,電力公司的有利地位就不會動搖。
為已啟動業務的新電力公司提供支援
這種結構也將得到改革。日本政府在電力改革方針中作為必備條件明確提出,必須激活電力批發市場,以擴大新電力公司的採購量。政府強烈敦促電力公司,除備用容量外,要將剩余電力提供給交易市場。接受了這一要求的日本9家主要電力公司提出了每年向市場出售合計370億千瓦時以上電力的目標,這相當於目前現貨交易的4倍。由此,新電力公司可從交易市場採購的電力將大幅增加。
此外,政府還在探討可推動新電力公司擴大市場的對策。其中之一是促進“部分供電協議”,就是使用電方能夠與多家零售企業簽訂供電協議。
新電力公司缺乏可24小時廉價滿足一定需求的基礎電源。採用電力公司用於基礎電源的核電和煤炭火電, 則建設門檻較高﹔如果用燃氣火電等代替,則在成本競爭力方面處於劣勢。
如果能夠進行部分供電,就可以由電力公司隻供應基礎電力部分,新電力公司則可專注於具有競爭力的負荷跟蹤電力部分等。企業採購內部所需電力時也是一樣。可在接受電力公司供電的同時,從發電企業及市場選購價格等具競爭力的電力。
電力公司向市場提供剩余電力及採用部分供電協議等,無需等在《電氣事業法》修訂后實施。日本政府要求電力公司盡快實施。還將於2015年成立新監管機構等,加強對到交易及競爭的監控。
企業的電力採購也將迎來新時代。(日經能源環境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