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5日08:48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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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现节能及低碳化的同时,为有小孩的家庭及老年人提供新式交通工具。也将有利于开创新市场以及振兴观光地及当地经济。
可乘坐1~2人的纯电动汽车(EV)主要用于在市区内短途行驶。由于车体比轻型汽车更小,并且转弯灵活,因而作为在当地使用的新型交通工具而备受期待。作为满足人们环保意识提高以及少子老龄化等社会需求、实现低碳并可提高生活品质的未来交通系统的手段之一,各汽车企业都在进行超小型交通工具的开发。
放宽安全标准
但是,由于超小型电动汽车是一种新型汽车,所以,上路行驶所需的制度尚不完善。为此,日本国土交通省创设了《超小型交通工具认证制度》,并于2013年1月31日公布实施。
该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放宽了《道路运输车辆法》规定的安全标准。具体而言,就是充分利用了基于《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标准》(1951年运输省令第67号)第55条第1项的放宽标准认证制度。
那么,实际上哪些车辆成为适用对象、安全标准是如何放宽的呢?下面稍微详细地进行说明。
成为适用对象的车辆的车长、车宽、车高均必须在轻型汽车的规格(即长3.4米、宽1.48米、高2米)以内。乘车定员为2人以下,在安装了2个儿童乘车安全辅助装置(即俗称的儿童座椅)的情况下为3人以下。并且还规定,额定输出功率为8千瓦以下,在采用内燃机的情况下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下。一言以蔽之,就是在轻型汽车的类别中又新设了一种更小的车辆类别(下表)。当然,要想驾驶则需要有执照。
放宽安全标准的前提条件,首先是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限定在由地方公共团体(都道府县及市区町村等)或者地方公共团体组织的协会采取了交通安全及通畅措施的场所行驶。在此基础上,对座席的尺寸及空间、安装强度、靠背吸收冲击能力等标准作了放宽。虽然也规定必须配备安全带,但对其安装强度标准作了放宽。
而且,如果车宽在1.3米这一轻型摩托车(装有第一类原动机的自行车)规格以下,那么,对于车头灯等灯具、制动器及车锁等装置,可适用不及三轮车及四轮车严格的二轮车标准。
并且,在设计最高时速为30公里以下,或者装备了速度控制装置的情况下,可适用超小型汽车(助力四轮车)的安全标准。举例来说,仪表板吸收冲击能力、配备安全带的要求及强度等标准都被放宽。
在《超小型交通工具认证制度》下,负责申请认证的,是地方公共团体的领导,或者由地方公共团体组织的协会的领导。要按照规定格式向地方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上图)。取得认证之后,要逐辆接受日本轻型汽车协会的检查,以取得车检证。各车辆的运营者必须定期向申请者报告运营及管理状况等。
与城市建设一体化
配合这一认证制度的创设,国土交通省实施了列入2012年度补充预算的“促进采用超小型交通工具事业”,针对先行采用及试行采用超小型交通工具者提供补贴,于2013年2月1日~20日进行了公开征集。根据由专家构成的遴选委员会作出的评估,在3月上旬确定补贴项目。
通过采用超小型交通工具,实现当地的节能及低碳化,并为有小孩家庭及老年人的交通提供支持等,出于对这些效果的期待,日本政府创设了《超小型交通工具认证制度》(上表)。而且,政府还希望能有助于开创新市场以及振兴观光地及当地经济。“促进采用超小型交通工具事业”的目的也在于,在观光地及环境未来城市等中,通过创建超小型交通工具与城市建设合为一体的成功事例,以达成上述目标。(日经能源环境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