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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營銷  再造汾酒【9】

汾酒營銷的18條“法則”

光明  曉奇

2012年11月08日10:41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第十條法則:核心圈法則

任何一個管理團隊,都是一個核心圈。任何一個市場版塊,都有一個核心圈。核心圈的水平,決定了事業的成敗。世界500強企業的總裁們,沒有一個忽略過核心圈的重要性。惠普公司總裁班霍特認為,在一個企業裡,成員對於領導者的回應可分成三種:一,積極的跟隨者﹔二,遲疑而不知如何面對者﹔三,消極而不敢有所作為者。“以前,我把很多時間花在那些最消極的人身上,試著去改變他們。現在,我花大部分時間在第一種人身上,因為他們才是最值得我投資時間的對象。”通用電氣公司總裁杰克•韋爾奇對於每位分公司總經理的核心員工,都須經他親自核定,這些人總共有500位。

汾酒集團的領導層、營銷系統的管理層、山西及環山西重點市場的片區經理及全國市場的一級代理商,構成了汾酒市場崛起的核心力量。這個圈子的水平,決定了汾酒信仰營銷的成敗。同時,這個核心圈本身,就是最具“汾酒信仰”的一個共同體。比如,山西臨汾地區的汾酒代理商虹通酒業公司,就是一個‘有思想、有組織、有管理”的大型酒類運營商。常建偉先生曾發出這樣的感慨:“這麼多年來,汾酒的經銷商來得不少,走得也不少,有很多人看賣汾酒能賺錢,就一擁而上,透支了市場資源,形勢一發生變化,就都離開了﹔也有的能夠堅持和汾酒同甘共苦,共同培育我們的市場,一起成長。我們選擇經銷商,看重的更多是對方的誠信和義氣”。一年多來,汾酒營銷團隊與虹通公司通力合作,開創了汾酒信仰營銷的一個重要模式:“臨汾模式”,成為汾酒信仰營銷“新渠道運營模式”的奠基之作,之后,又在內蒙古省區核心經銷商中間推行“廠商共管、以我為主”的新渠道模式,均收到良好效果。這些市場營銷模式的誕生,對於汾酒信仰營銷走上規范化、科學化、可復制的市場運營之路,有著重要的標杆性意義。可以說,在核心圈的作用下,中國白酒營銷的“汾酒打法”正在誕生。

對於汾酒信仰營銷核心圈的建立,汾酒還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一個重點,就是通過利益捆綁,改變了一級代理商與汾酒營銷的關系。過去的市場投入全部由汾酒集團承擔,一級代理商不願意自己投入市場費用。企業是企業,商家是商家,市場好了就干,市場不好就跑。要建立核心圈,就必須要形成利益共同體。在維護好市場價格體系剛性的基礎上,市場實際投入時,汾酒集團承擔市場基礎建設的投入,商家則根據公司政策進行隨量部分的投入,作為有效的補充。這樣,維護市場就成了廠家和商家的共同責任,商家不投入市場費用,利益將最小化﹔商家隻有更多地投入市場費用,才能實現利益最大化。汾酒營銷逐步從“貿易驅動型”向“市場驅動型”的渠道模式轉變。一位汾酒經銷商這樣說道:“銷得越多,汾酒的支持力度就越大,市場投入也越大,市場就越好做。隻有全心全意做汾酒,我們才有‘錢’途。”

第十一條法則:吸引力法則

把萬有引力定律引入市場營銷,也是汾酒營銷團隊一個創舉。

萬有引力定律是解釋大自然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的引力的定律。定律內容為:“自然界中任何兩個物體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與兩物體的質量的乘積成正比,與兩物體間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根據萬有引力定律,汾酒營銷的管理者們認為,市場上任何廠家與商家之間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由雙方可獲得的利益,和獲得利益所需要的成本所決定。即,引力的大小與雙方可獲得利益的乘積成正比,與雙方所需要投入成本的乘積成反比。這就是汾酒營銷的“吸引力法則”。

在市場核心圈的建立過程中,汾酒“吸引力法則”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清香型基礎較好的市場,廠家和商家都有巨大的利益空間,而需要投入的成本則相對較小。而且,在利益方面,汾酒集團盡可能地讓利於經銷商,以期市場做起來之后的規模效益﹔在投入方面,廠家盡可能地提高投入產出比,同時通過提高打款價,相對減少商家的經營成本。所以,汾酒市場核心圈很快就建立了起來。

核心圈的建立,清香版塊的形成,使商家經營汾酒的預期利益越來越大,而需要投入的成本相對越來越小,經營汾酒也就越來越有吸引力。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全國各類大、中、小經銷商紛紛進入汾酒的麾下。銀基集團、粵強酒業、華致酒行等全國酒類超級運營商紛紛與汾酒達成合作意向,原來經營其他白酒的經銷商也紛紛被汾酒所吸引。去年以來,汾酒的經銷商在數量上實現了飛躍,各地汾酒專賣店的總數也突破了600家,成為汾酒銷售的重要渠道之一。

在“吸引力法則”的運用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對利益和成本的把控。因為利益和成本是動態的,不是靜態的﹔利益和成本也不僅僅是錢,而是一個利益和成本的體系。比如,利益結構如果不合理、不穩定,吸引力會下降﹔如果經銷商為了利益要付出越來越高的時間成本、審批成本、經濟成本,吸引力也會下降。“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汾酒營銷的管理者對此深有警覺,一直把利益結構的動態平衡和相對捆綁,營銷組織的服務態度和服務效率,作為汾酒營銷管理的重中之重,致力於經銷商利益和成本的最優化,保証了經營汾酒的吸引力越來越大。

廠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吸引力關系,則應該是:消費者吸引力與酒本身的品質及其附加值的高低成正比,與消費者購買的成本高低、購買產品的距離遠近成反比。產品品質出眾,文化、歷史等附加值高,價格合適,酒店、商超、名煙名酒店、專賣店等終端鋪貨率非常高,消費者購買很方便快捷,吸引力自然就大。“中國酒魂價值體系”、“信仰營銷”,說到底,還是為了消費者,還是為了“汾酒”對於廣大消費者的“萬有引力”。

(責任編輯:薛白、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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