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財經>>財經專題>>中日技術產業信息網

23年來首度修訂《環保法》能否推動實現“美麗中國”?

2013年02月04日09:25    

【相關新聞】

中國大部被嚴重霧霾覆蓋的啟示

斯德哥爾摩:以交通擁堵稅促進城市可持續性發展

2050年全球360萬人或因空氣污染而過早死亡

陰霾籠罩的中國能否蛻變成“普通”國家?

美英大學制成光纖型太陽能電池,可織成“布”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是否將步入發達國家行列?

備受關注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了建設“美麗中國”的新目標。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布局由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拓展為包括“生態文明”建設的“五位一體”。如今的中國,從中央到地方,都進入了不懂環保就不能算合格領導人的時代。

新領導班子明確環保方針

“美麗中國”的目標在理念上,某些地方與多年前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著作《美麗國家》相通。無論是在日本還是在中國,對於故鄉的眷戀都是一樣的感情。

但在美麗的層次上,中國與日本還是有著巨大差異。其原因在於環境狀況的嚴重性。日本在今后的政策操作方面所面臨的“美麗國家”課題,估計將以地球環境問題為中心。而中國要想建設“美麗國家”,就像環保部部長周生賢所說的那樣,首先必須從維護人民生活的緊急課題出發,是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解決的世紀性課題。

面對這一形勢,中國領導班子正不斷付諸努力,在換屆之際制定不脫節的政策,並予以貫徹執行,力爭使國家盡早從污染之中擺脫出來。

為建設“美麗中國”修改法律

作為建設“美麗中國”核心措施的環保政策,如今備受關注的當屬23年來首次修訂的《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於1979年開始試行,1989年正式作為法律制定並頒布。之后,中國又陸續制定了《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法》、《草原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節能法》等20余項環境相關法律。

《環境保護法》制定於改革開放初期,與其后的經濟和社會變化並不完全吻合,因此應該進行修訂,這種意見在1995年的第八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就已經被提出。截至2011年的全國人大,修訂提案已達到78條。因此,全國人大從2008年到2010年,對《環境保護法》及其相關法規進行了評估,在此基礎上,在5年的立法計劃中加入了修訂《環境保護法》的條款。

2011年1月,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成立了修訂《環境保護法》的特別工作組,正式啟動了《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特別工作組的成員用半年時間赴各地考察,在詳細調查實際情況的同時,聽取了與環保相關的規劃、檢驗、排放費征收等方面專家和相關部門官員的意見。

修訂后的條款經國務院18個相關部門及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反復研究,已於8月27日得到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的首肯。草案公布后,在8月底到9月底的1個月內公開征求了意見,最終收到了9582人提出的11748條意見。

全國人大解釋說,此次修訂的重點是明確新世紀環保行政方針,強化政府的責任與監督,將作為規范的法律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推行以《環境保護法》及其相關法律為基礎的政策。

此次修訂採取的原則是,對條件已經成熟、各方面意見一致,而且作為現實問題亟待解決的內容進行修訂。以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為基本理念。

而對於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環境功能區劃等建議,雖然相關部門提出了強烈要求,但這些建議超越了現行《環境保護法》的范疇,而且各部委之間的意見存在分歧,因而此次修訂沒有涉及。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庄紅韜)

新聞查詢  

新聞回顧

      搜索

產業/經營更多>>

能源/環境更多>>

機械/汽車更多>>

數碼/IT更多>>

電子/半導體更多>>

工業設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