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08日08:33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破坏夏普与鸿海的关系
100亿日元只相当于三星净资产的0.1%左右。就算全打了水漂也不会影响到经营。因此,此次出资对三星来说,风险近乎于零。而且,该公司应该设想到了种种情况,分析了利弊。其中也包括对夏普最不利的情况。
也就是说,三星估计已经做出了判断,将来,无论夏普的经营步入正轨也好,陷入僵局也好,对三星都有好处。当经营无法维系,转让业务部门的时候,由三星或其他公司收购或提供协助之类的都在讨论的范围之内。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白给的钱。既然投出了100亿日元,在三星看来,回报当然要更高。
与高通的注资相比,性质似乎不同。 高通为MEMS显示器量产化技术的开发外包支付了约100亿日元,可以说与技术部门建立了关系。而三星的注资并不是以合作开发面板技术为目的。正如前面讲的,其目的可能是获取夏普面板技术的信息。应该将其视为与夏普主体的合作。
夏普与鸿海的关系将会如何发展?
按照我的想像,鸿海应该会觉得“先承担风险的明明是我们”。而且,鸿海实际注资的对象是堺工厂。三星注资的则是总部。如果鸿海不注资,堺工厂必将承受庞大的减值处理,收益也不会恢复到现在这样的盈亏平衡状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鸿海觉得自己有恩于夏普也是情理之中。而夏普按照时价接受了三星的注资,而对于鸿海,夏普则坚持一股550日元,接近于市值的两倍。从结果上看,可以说是夏普对鸿海并不待见。可以说,这次注资基本等于夏普亲手破坏了与鸿海的关系。
但夏普承受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不仅得不到预定的670亿日元,也给资产转让这一紧要课题蒙上了一层阴影。具体来说,夏普把设在墨西哥、南京、马来西亚等地的电视机及液晶模块工厂转让给鸿海的可能性已经大大降低。而对于鸿海,单纯依靠集团内部(群创光电公司)的资源,将LTPS和IGZO技术运用于量产也并非易事。双方相互需要的状况没有改变,其中一方通过某种形式做出妥协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日经技术在线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