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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體商標 :本田為“Super Cub”摩托車形狀注冊

2014年07月23日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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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於2014年5月26日宣布,該公司的輕便摩托車“Super Cub”的形狀成功注冊為立體商標(注冊號5674666)。Super Cub自1958年上市以來,已在全球暢銷50余年,經久不衰。此次成功注冊立體商標,意味著Super Cub“隻從形狀即可辨認、特色鮮明”的特點得到了公認。

“Super Cub”立體商標公報中使用的圖片角度各異的五張圖片。

立體商標是關於立體形狀的商標。說起商標,大家往往會聯想到文字、圖形等平面商標,日本在1996年修改《商標法》時,設置了立體形狀也能 作為商標登記的制度。包含立體商標在內的商標權是一項排他性權利,包括隻允許商標權人使用商標的“專用權”、禁止非商標權人使用商標的“禁止權”。本田通 過為Super Cub的商品本身注冊商標,可有效杜絕市場上的仿冒商品。

與立體形狀相關的權利還有創意權。但創意權的有效期是從注冊日開始20年,而商標權“目的是保護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積累的信用”,因此可多次 更新(1次有效期為10年)。隻需支付更新費(一次性支付時的費用為4.85萬日元×期數),就能保証永遠有效,效力非常強大。

要求具備“自他商品識別力”

正因為效力強大,通常都認為Super Cub這種的工業產品很難注冊為立體商標。創意要求的是“新穎性”、“創作難度”等商品本身具有的獨創性,而立體商標要求的則是“自他商品識別力”。以 Super Cub為例,除形狀的獨創性外,還要具備社會性的認知度和普及度,也就是說,一般消費者看到這樣的形狀就能聯想到Super Cub,而不是其他摩托車。實際上,在日本成功注冊為立體商標的絕大多數都是人物形象,如“桑德斯上校像”(美國肯德基公司)、“刺?索尼克”(世嘉)、 “PEKO娃娃”(不二家)等,像Super Cub這樣工業產品本身注冊立體商標的事例少之又少*。

* 汽車方面,法拉利跑車的立體形狀注冊了立體商標(注冊號5103270)。

Super Cub之所以能夠成功注冊為立體商標,本田分析認為,“Super Cub在提升功能的同時,堅持一貫的外觀設計理念,使顧客看到其外觀就能認出是本田的產品,這一點在專利廳的審查中得到了認可”。對於Super Cub這樣的工業產品,出於功能和創意方面的要求,在改款時不可避免地會變更外觀設計。在這樣的情況下,Super Cub堅守其特色,構筑穩定的品牌形象,成功注冊為立體商標。

但就目前而言,Super Cub的立體商標僅在日本完成了注冊,對主要在海外流通的仿冒商品沒有直接效力。要想利用立體商標杜絕仿冒商品,本田還要通過國際注冊等方式,在其他國家 和地區取得相同的權利。該公司希望在日本注冊立體商標的成功案例屆時能發揮積極作用。

Super Cub注冊立體商標可能還會為人們重新認識外觀設計理念保持統一的重要性提供契機。倘若統一的理念成為取得商標權這一永久性權利必不可少的條件,其重要性 還將更上一層樓。無論是B2C還是B2B,以海外市場為中心,依然有很多企業飽受仿冒商品的困擾。在與仿冒商品的戰斗中,尊重企業長期積累的業績的商標權 可能會成為有效的制勝法寶。(作者:高野 敦,日經技術在線!供稿)

(責編:值班編輯、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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