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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10年過后,日本企業的中國法人將“滿身疾患”

2013年01月24日10:43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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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日資企業的中國業務迎來了一個大轉折點。對於執意將“釣魚島”收歸國有的日本,中國掀起了疾風驟雨般的反日運動。雖然反日運動之激烈讓人再次切身感受到了“中國風險”,但另一方面,對於13億人的巨大市場寄予期望,打算進一步發展中國業務,或者准備首次涉足中國市場的日資企業仍相當多,這也是事實。那麼,今后日資企業在踐行中國業務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筆者就此採訪了一直以來對許多日資企業進入中國市場提供了支持的加施德咨詢公司(CAST Consulting)董事、上海法人總經理前川晃廣。

前川晃廣 加施德咨詢公司董事、上海法人總經理。1964年出生。1989年進入日本興業銀行。歷任大阪分行、外國匯兌部、上海分行課長、廣州事務所首席代表等。2008年任加施德咨詢公司董事。2011年任加施德咨詢公司(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現居中國。是証券分析師、中小企業經營分析師。在中國廣泛開展M&A、法務、會計、稅務、本地法人管理、勞務等咨詢業務。已為150多家企業在中國設立當地機構提供了支持。

——聽說您對日資企業提倡“中國本地法人20年論”。如果僅從字面上來看,似乎可以理解為“中國本地法人干20年后就清算資產撤退吧”的意思。

前川:從最終結果來看,我覺得將日資企業本地法人的壽命設想為20年左右是恰當的。絕不是讓日資企業將20年作為(設立中國本地法人的)前提。20年論的本意是,當本地法人連續經營了10年之后,是不是就要考慮一下進行一次資產清算的事情了。經過10年之后,業務環境當然也會發生很大變化。考慮到這是發展速度飛快的中國業務,情況便更是如此了。這樣的話,就要回到根本上重新考慮一下,讓本地法人保持現狀生存下去是一種上策嗎?根據情況,進行資產清算的做法也許更好,這才是我想說的。

希望你們在報道中不要產生誤解,雖然我說進行清算,但並不等於從中國業務中全面撤出的意思。當然,假如即使一如既往地繼續進行中國業務,實現盈利的可能性仍然很小,也是可以考慮完全撤出的。另一方面我希望企業考慮的是,雖然感覺業務運行順暢,也要對該本地法人進行清算,然后新成立別的本地法人,或者說,如果是大型企業,可以對1家本地法人進行清算,然后整合到其他本地法人中。就是說,在考慮中國業務重組時,不應執著於使1家本地法人生存下去。

——我覺得,在短期內對自己辛苦建立起來的本地法人進行清算,是一件需要勇氣的事情。

前川:直到數年前,我們也是這樣想的。加施德咨詢公司的集團內部擁有中日兩國的律師、會計師、稅務師等專家,從事著對日資企業的中國業務提供綜合性技術支持的業務。設立中國本地法人的技術支持也是這些業務中的一項。迄今為止,包括在銀行咨詢部門任職的時期在內,我本人也完成了150多件設立本地法人的技術支持工作。以前我認為,既然在中國設立了本地法人,如果不連續干50年就是吃虧。

眾所周知,因為在中國不能購買土地的所有權,所以隻能是購買土地使用權成立公司。拿制造業來說,可購買的使用權上限為50年。所以我以前也對客戶建議,要以連續干50年的打算努力工作。考慮到中國的巨大市場,另外也是為了邦交正常化歷史尚短的中日友好,當時我認為應該連續做50年。

清算是可以解決所有問題的時機

這種想法發生改變,是在2008年雷曼危機以后,我參與了多個清算本地法人的咨詢業務之后。理所當然地,進行清算就是將所有一切都歸零。經營良好的業務要歸零。另一方面,經營不好的業務也要歸零。在中國連續做了10年業務之后,這種經營不好的業務實在是多得很。既然如此,就通過清算本地法人,一舉將所有業務都歸零。而僅僅將經營良好的部分移交給新的本地法人或者其他本地法人。這樣一來,今后中國業務得到發展的可能性便會增大。這是一種“既然身體出現了疾患,就要切除疾患,然后以一個新的身體重新出發”的思路。

——您所說的疾患具體是指什麼?

前川:為了容易理解,我稱之為疾患,其實說是“設立本地法人時未設想到的環境變化所引發的各種問題”更為貼切。

這些問題中有各種各樣的情況,但首先可以舉出的是稅務上的問題。在中國,有著比日本更多的稅目,而且會頻繁地發生變更。面對著這種復雜的稅賦義務,即使沒有惡意,可能也會出現失誤。

以制造業領域運營一家工廠的例子來說,在該地點進行生產,也許已不再是供應鏈中的最佳選擇。像20年前那樣,在中國制造,然后在全世界銷售的模式正變得越來越少。如果著眼於中國日益擴大的市場,進行在中國制造、在中國銷售,那麼,最佳的生產地應該在別處。在不知不覺間運送費開始增高等,存在著出現這種問題的可能性。

再以工廠的例子而言,還有地理上的環境變化。當初進駐時,工廠佔地的周圍是田園,進行生產活動時不必在意周圍情況。現在的狀況是,隨著這些地帶逐漸城市化,周邊變得繁榮起來,不得不在防止噪聲及氣味等影響居民的對策上花費成本。假如這種對策成本變得很大,那麼就可以說這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

中國於2008年施行了《勞動合同法》,這也許是近年來最大的一個變化。對於在同一企業工作超過10年的員工,簽訂下一個勞動合同時必須是無固定期限合同。當然,正因為是優秀人才,所以才會讓他們在公司連續工作10年以上,現在對這些人的解雇有了一定的限制。

通過對本地法人進行清算,這些問題可以一舉得以解決,然后再從頭開始。而且,我們開始提議客戶要積極考慮進行重組的另一個材料,就是以往給予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措施在2007年年底已被廢止。雖然作為過渡措施有5年的期限,但2012年年底已完全廢除。即便是保存老公司,也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之類的好處。並且,因為是為了制造產品而以日本子公司的形式在中國建設了工廠,所以也沒必要堅守“創業多少年”的品牌以夸耀公司的悠久歷史吧。

從出生之前就考慮到葬禮

在國土狹窄的日本,這種“重生”的做法也許並不現實。不過,在中國,可以不必對1家公司過於執著,可以積極地考慮在不同的地方從頭再來,我希望讓大家知道還有這樣的做法。最近,我對一個考慮在中國設立首家本地法人的客戶提議:“請你預先考慮一下資產清算的事情。”這就像是在說:“在孩子出生之前,就考慮一下他的葬禮吧。”

——我覺得,對於尚未在中國國內開展任何業務的人說“清算”,他也難以領會吧。

前川:就像我剛才說到的那樣,在環境變化劇烈的中國,對於存在各種問題的本地法人進行清算,然后重組中國業務,這種做法具有重要意義。不過,對本地法人進行清算時,有很多非常麻煩的事情,我在經歷了各種事例后深刻了解到了這一點。因此,如果在事前就了解到進行清算時的問題,那麼就能在設立本地法人之前做好准備,以盡量避免這些問題發生。當然,即使萬一發生要撤出中國市場的事態,也能順利地撤出。

——您所說的麻煩事情具體是指什麼?

前川:首先,希望大家從開始就了解的是,在中國,不管是設立公司,還是對公司進行清算,全都實行審批制度。由於不是申請制度,所以不能輕而易舉完成注銷登記。即便如此,設立本地法人的手續可以比較簡便地完成。這是因為,地方上的開發區非常希望招商引資。隻要將文件及費用等需要提交的東西提交上去,就能設立本地法人。

而進行清算時,無論在稅務局看來,還是在海關看來,這都是收取稅款的最后機會。所以,最后到了審查階段,必定會在各方面吹毛求疵。就像是盡管已是病入膏肓之軀,仍被強行進行綜合常規體檢一樣。但是,如果沒有按時繳納稅金及關稅,並取得完稅証明,便不能進行清算。會被要求繳納數年前的滯納金等。要想應對這種情況,除了按規定做好稅務上的處理,避免漏報等現象外,沒有其他對策。

前不久,有一個因要出售不能轉售的舊設備而受到刁難的例子。有時候,不需要的設備不得不以仨瓜倆棗的價錢賣給工業廢品回收商。實際買賣價格與回收商之間確定,但如果將這一價格上報給稅務局,便會被定為違規。理由是,因為設備中含有稀有金屬,所以,本來價格應該更高。因此,不管實際買賣價格是多少,稅務局都會按照核定的征稅價格要求繳納高額增值稅。即使提出抗議,也大多無果而終。

還有,申請時間產生的影響也很大。因為稅務局有任務量,所以,6月份或者12月份催繳力度會加強。也許最好應避開這一時期。

解雇員工時出現各種“劇情”

與稅務一樣耗時耗力的是勞務問題。公司解散,對員工而言意味著失去工作。因為是關系到人生的大事,所以便產生了各種問題和“劇情”。在地方城市,如果失業者增加,就會產生治安狀況變差的擔心,因此,在主管機構看來,企業清算並不是讓人歡迎的事情。

雖然對於每個人在法定經濟補償金之外,還會支付增補金等,但是從員工的角度來看,這並不是僅憑金額就能接受的事情。弄不好的話,甚至有可能引發暴動。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平時就應盡力改善雙方的溝通。在地方城市,人們的性情並不是自私自利,而是富於人情味,所以,我覺得管理層必須有體察員工內心想法的姿態。

雖說如此,知道從明天開始就將分道揚鑣了,所以就想能從公司拿點什麼就拿點什麼吧,這種想法四海皆然。前幾天,就有一個高管的專屬司機要求超額費用的例子。“我了解他所有的隱私。閉口不說的代價是,我想要錢……”雖然這只是一個極端的例子。

到了地方城市,會出現主管機構不了解外資法人清算業務的麻煩情況。雖然想進行清算卻沒有經驗,也不知道應該怎麼做,所以,手續遲遲得不到進展。而且,因為中國是講究面子的國家,所以,如果直截了當地問“你不知道嗎?”,很容易傷到對方的自尊心。針對這種情況,我曾經有意無意地介紹起上海及北京等大城市的清算事例,讓他們採用同樣的手續,總算是度過了難關。

——看來進行清算時最好還是做好“大出血”的心理准備啊。

前川:進行清算時,首先要計算直至清算結束的現金流量。進行了計算,才能了解到這將需要很大成本。以前發生過到了清算時還不得不進行增資的這種令人啼笑皆非的情況。因此,要進行清算,就必須預先了解需要做些什麼。了解了清算時會發生的問題之后,便可發現那些必須做的事情。希望大家在設立當地法人之前就對此加以了解。

如果懂得比較多,那麼在制定成立法人所需的公司章程時,書寫方法也會發生改變。由於公司章程的格式是固定的,因此政府會給出范文。但如果把它想得太簡單,過后極有可能不符合規定。我們舉個例子,比如獨資企業關於清算解散條目的寫法。如果在條目中寫明董事會全票通過才能決定清算,就必須切實履行。如果將其放寬至“三分之二通過”,清算的靈活性就會擴大。設立時如果沒考慮到清算這一步,就很可能簡單地寫上需全票通過等字樣。

另一方面,說到清算,聽上去就像這家公司會完全消失,但其實還有轉讓給同行業其他公司等方法。雖然整個公司都進行轉讓有些勉強,但可以考慮請對方接收有技術的員工。包括這點在內,事先做好准備工作以及心理准備,都將有助於實現順利清算,或者不花費成本進行清算。

——在報道中看到,2012年秋季中國各地出現反日游行,很多日本人對此感到震驚。我很擔心在這樣的中國繼續開展業務會不會有問題。剛才您提到,幫助中國當地法人進行清算的事例增多,是不是受到了這種中國風險的影響?

前川:去年我幫助本地法人進行清算的項目有10件左右,不一定是因為虧損而決定撤出中國市場,多數是與重組中國業務有關。其中多為大型企業,與其說是從中國撤資,更確且的說法應該是,對整體業務進行重新調整,對多處本地法人進行優化整合。這與反日游行沒有直接聯系。

另一方面,我們公司經常在日本和中國各地舉辦有關中國的研討會,其中以“撤出、清算”為關鍵詞的研討會,最近確實出席者在增加。而以往幾乎都沒客人來,甚至我們都想干脆停辦研討會吧。

渡過風險才能開展中國業務

——那樣的話,今年從中國撤出業務的企業也會增加吧。

前川:也不能這麼說。實際上,在與參加撤出清算研討會的客人交談時,他們多數人表示,“是為了慎重起見才參加的”。他們還說,日本總公司的領導層看過電視報道后很是擔心,讓他們學習撤出方法。因為有些不太了解中國的董事對此比較擔心,所以才參加研討會。

實際上,長期開展中國業務的人不會認為去年的反日游行示威是什麼大事件。2005年的參拜靖國神社、2010年的漁船相撞等,動搖中日關系的事件近來屢屢發生。當然今后也會發生。其實並不是這些事件的發生才導致中國風險增加的。在本來風險就較高的中國已獲得成功的企業對此有充分了解。

因此我覺得,撤出中國的企業並不會突然增多。但也將撤出中國納入考慮范圍的企業在增多,這的確是事實。前面已經講過,我們要為日資企業提供的幫助是,請企業了解撤出及清算的流程,在此基礎上順利地進行中國業務重組,在中國這個市場廣大的國家順利地開展業務。因為對於日本而言,中國是一個不可失去的市場。

疏遠中國的人在增多

但日本人對中國的印象急轉直下已是事實。在日本內閣府實施的輿論調查中,有日本人對各國抱有何種感情這一項。關於對其他各國“有無親切感”的提問,在2012年10月進行的調查中,回答對中國“無親切感”的人群比例自1978年實施調查以來,首次超過了8成。當然,如果在中國實施同樣的調查,或許數字會更差。我覺得這種印象非常恐怖,因為它不會給日中之間的商務帶來積極影響。

日本內閣府開展的“外交相關輿論調查”中,2012年回答“對中國無親切感”的人數比例超過了80%。這是自1978年開始調查以來首次達到這一數值。回答人數為1838人。

——如何才能改善這種情況呢?

前川:我覺得,日中兩國相互根本不了解。雖然日本人不了解中國,但中國人更不了解日本。中國的報道中確實有些過分的地方。此次中國有些電視節目的表述,會讓民眾認為日本自衛隊可能向中國挑起戰爭。但日本人卻覺得“不可能發生戰爭”。

即使日本人大力宣傳日本的優點,現在中日關系也不會緩和。如果這樣,讓有過日本留學經驗等與日本有密切關系的中國人,以及已加入日本國籍的人等來傳達日本的信息,效果會怎麼樣呢?我認為需要建立相關體制,使這些人能用中文積極傳達日本的信息。

並且,還需要構建積極邀請中國年輕人到日本的戰略。即使三天兩晚的旅行也可以。來過日本后,對日本的印象應該會有所好轉。我希望國家也應對這樣的國際交流劃撥預算。(日經能源環境網 供稿)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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